2025-05-13
2025-05-06
2025-07-20
2025-07-20
2024-11-06
药房处方管理制度内容 药学药房处方管理制度范本
《药房处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房处方调剂、审核、发放等环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事服务质量。该制度的建立是落实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防范用药风险,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必然要求。本文将详细阐述多篇不同侧重点的药房处方管理制度范文,为医疗机构提供全面、可操作的参考。
篇一:《药房处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房处方管理,规范药事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急诊药房、中药房等)的处方管理工作。
第三条 处方管理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确保处方调剂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条 药剂科是本院处方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监督实施及培训。各药房负责人是本药房处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处方接收与预审核
第五条 药房工作人员接收处方时,应首先核对处方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室、就诊日期、处方医师签名或盖章等。
第六条 处方预审核内容包括:
- 处方项目是否完整,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
- 处方书写是否清晰、规范,有无涂改、不规范简写等情况。
- 药品通用名称书写是否正确,有无商品名滥用现象。
- 药敏试验结果、妊娠哺乳情况、肝肾功能等特殊用药提示信息是否在处方上体现。
- 处方是否有超常用量、超常疗程、重复用药、配伍禁忌等明显不合理情况。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规范的处方,药房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调剂,并向处方医师反馈,要求其修改或重新开具处方。拒绝调剂的处方应记录备案。
第八条 急诊处方应优先处理,并严格执行“一人一方”原则。
第九条 电子处方应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流转,确保处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纸质处方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时间归档。
第三章 处方调剂与复核
第十条 处方调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执业药师或药士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处方调剂流程:
- 审方: 药师对处方进行系统审核,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配伍禁忌、药物相互作用、过敏史等,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
- 打药: 根据处方内容准确选取药品,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
- 核对: 由另一名药师或具备资质的人员对已调剂药品进行全面复核,包括药品种类、数量、规格、用法用量、包装完整性等。
- 贴签: 准确打印并粘贴药品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调剂日期等。
- 发药: 将调剂好的药品交予患者或家属,并进行用药交待。
第十二条 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剧毒药品、疫苗等)的调剂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注射剂、高危药品、儿童用药等特殊药品的调剂和复核应加倍谨慎,必要时采取双人核对。
第十四条 调剂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如包装破损、变质、过期等),应立即停止调剂,并报告药库或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药品调剂、复核人员在调剂和复核过程中,应佩戴工作牌,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第四章 处方发药与用药交待
第十六条 发药人员应再次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数量与处方内容是否一致。
第十七条 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交待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贮存条件等,并解答患者疑问。
第十八条 对于特殊药品,如胰岛素、吸入剂等,应进行现场示范或详细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
第十九条 告知患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性,指导患者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就医并报告。
第二十条 对于出院带药患者,应核对出院医嘱与处方是否一致,并对其进行详细的用药指导。
第五章 处方管理与质量控制
第二十一条 药剂科应定期对各药房的处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处方调剂准确率、差错发生率、合理用药率等指标。
第二十二条 建立处方调剂差错报告与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调剂差错,应及时上报,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记录和分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二十三条 处方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建立完整的处方档案,方便查询和追溯。纸质处方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电子处方数据应长期保存。
第二十四条 定期组织药房工作人员进行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处方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 积极参与临床药师工作,对临床用药进行审核和干预,促进合理用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门诊药房处方调剂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随着医疗服务模式的不断发展,门诊药房作为患者获取药品的主要窗口,其处方调剂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本规范旨在提升门诊药房处方调剂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本章将详细阐述门诊药房处方调剂的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及质量目标。
第一节 总则
1.1 目的:规范门诊药房处方调剂操作流程,确保药品调剂准确、及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事服务质量。
1.2 依据:本规范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以及本院相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院门诊药房所有处方(包括西药处方、中成药处方等)的调剂、审核、发药等环节。
第二节 职责分工
2.1 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门诊药房处方调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2 门诊药房主任:负责门诊药房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本规范,处理突发事件,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2.3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用药咨询、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合理使用指导。
2.4 调剂药师/药士:负责处方接收、预审核、药品调剂、核对、发药及用药交待。
第三节 质量目标
3.1 处方调剂准确率:达到99.9%以上,杜绝严重调剂差错。
3.2 发药等待时间:平峰时段平均不超过5分钟,高峰时段平均不超过10分钟。
3.3 患者用药咨询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4 药品合理使用率:逐步提高。
第二章 处方接收与预审核
第一节 处方接收
2.1.1 门诊药房实行“一窗式”服务,患者凭处方或取药凭证到指定窗口排队取药。
2.1.2 药房工作人员接收处方时,应礼貌接诊,核对患者姓名、就诊卡号或条形码等信息,确保人方一致。
2.1.3 对于纸质处方,应检查处方完整性,有无破损、字迹模糊不清等情况。对于电子处方,应核对系统显示信息与患者告知信息是否匹配。
第二节 处方预审核
2.2.1 预审核是处方调剂的第一道关卡,由调剂药师或药士进行初步筛查。
2.2.2 预审核内容:
a. 患者信息核对: 姓名、年龄、性别、科室、就诊日期是否清晰完整。
b. 处方格式规范性: 处方笺填写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涂改、不规范缩写、漏项等。
c. 药品通用名称: 药品是否使用通用名称,字迹是否清晰可辨。
d. 数量与用法用量: 药品数量与用法用量是否明确,有无明显错误或冲突。
e. 医师签名: 处方医师签名或盖章是否符合规定。
2.2.3 对于不符合预审核要求的处方,应及时退回或联系处方医师修改。对拒绝调剂的处方,应记录原因并进行登记。
2.2.4 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患者有特殊用药需求(如过敏史、妊娠哺乳期、肝肾功能不全等),应及时提醒后续审方药师注意。
第三章 处方审核
第一节 处方审核原则
3.1.1 处方审核由执业药师负责,遵循“以患者为中心,安全有效第一”的原则。
3.1.2 审核内容包括:合法性、规范性、适应症、用法用量、配伍禁忌、药物相互作用、过敏史、重复用药、特殊人群用药等。
3.1.3 重点审核高危药品、儿童用药、老年用药及特殊管理药品。
第二节 处方审核要点
3.2.1 合法性与规范性:
a. 处方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b. 处方书写是否规范,包括字迹、项目、签名等。
c.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开具,并有专用处方笺。
3.2.2 适应症与禁忌症:
a. 药品选择是否与诊断相符。
b. 是否存在禁忌症用药情况。
3.2.3 用法用量:
a. 药品用法、用量、疗程是否适宜,有无超剂量、超疗程使用。
b. 儿童用药剂量是否根据年龄、体重等因素调整。
3.2.4 配伍禁忌与药物相互作用:
a. 处方内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
b. 药品与患者正在使用的其他药品是否存在严重相互作用。
3.2.5 过敏史:
a. 核对患者过敏史,避免使用过敏药物。
3.2.6 重复用药:
a. 检查处方内或近期是否有重复用药情况。
3.2.7 特殊人群用药:
a. 妊娠、哺乳期妇女用药是否安全。
b.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调整剂量或选用适宜药物。
c. 老年患者用药是否注意多重用药、不良反应等。
第三节 处方干预
3.3.1 对于发现的不合理处方,执业药师应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提出干预意见。
3.3.2 处方干预分为:
a. 建议修改: 针对轻微不合理处方,建议医师调整。
b. 拒绝调剂: 针对严重不合理或危及患者安全的处方,药师有权拒绝调剂,并详细记录原因。
3.3.3 处方干预结果应记录在案,作为药事管理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药品调剂与核对
第一节 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4.1.1 取药: 调剂药师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从药架上准确取出药品。遵循“五核对”原则:核对处方、核对药名、核对规格、核对数量、核对批号有效期。
4.1.2 放置: 将取出的药品放置在专用的调剂篮或托盘中,避免不同处方药品混淆。
4.1.3 包装: 根据药品特性进行适当包装,如避光、防潮等。
4.1.4 打印标签: 准确打印药品标签,内容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调剂日期、药房名称等。
4.1.5 特殊药品处理:
a.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剂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登记,实行双人复核。
b. 注射剂、外用药、内服药应分开调剂,并加贴醒目标识。
c. 拆零药品应在专用区域进行,并做好标识,注明拆零日期、有效期。
第二节 药品核对规范
4.2.1 双人核对: 所有调剂完毕的处方,必须由另一名药师或具备资质的人员进行独立复核。
4.2.2 核对内容:
a. 药品种类: 核对实物药品与处方笺、药品标签上的药品名称是否完全一致。
b. 药品数量: 核对实物药品数量与处方笺、药品标签上的数量是否一致。
c. 药品规格: 核对实物药品规格与处方笺、药品标签上的规格是否一致。
d. 用法用量: 核对药品标签上的用法用量与处方笺是否一致。
e. 有效期与批号: 抽查药品批号与有效期,确保在有效期内。
f. 包装完整性: 检查药品包装有无破损、受潮、污染等情况。
4.2.3 核对签名: 核对人员在确认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章,以示负责。
4.2.4 差错处理: 核对过程中如发现差错,应立即纠正,并记录在案,及时向药房主任报告。
第五章 药品发药与用药交待
第一节 药品发药
5.1.1 叫号取药: 实行排队叫号系统,按序叫号,提高发药效率。
5.1.2 人方核对: 发药人员再次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数量与处方一致。要求患者主动报出姓名,避免发错。
5.1.3 包装交接: 将药品整齐放入药袋,交予患者或家属。
第二节 用药交待
5.2.1 口头交待: 发药人员应清晰、耐心、准确地向患者或家属口头交待药品用法、用量、用药时间、注意事项、常见不良反应及贮存方法等。
5.2.2 文字提示: 对于重点药品或有特殊使用方法的药品,可配合文字说明或图示。
5.2.3 特殊药品指导:
a. 吸入剂、注射笔: 现场示范或详细指导使用方法。
b. 外用药: 告知正确涂抹或使用方法。
c. 儿童用药: 强调剂量准确性,告知家长如何正确喂服。
5.2.4 不良反应告知: 告知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指导患者如何应对,强调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就医。
5.2.5 用药咨询: 主动询问患者是否有疑问,并进行专业解答。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引导患者咨询执业药师。
第三章 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6.1 质量监测: 定期对处方调剂准确率、发药等待时间、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
6.2 差错管理: 建立处方调剂差错报告、调查、分析、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差错,应及时整改,并召开会议进行案例分析,吸取教训。
6.3 培训与考核: 定期组织药房工作人员进行药学知识、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6.4 投诉处理: 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患者对药事服务的投诉,改进服务质量。
6.5 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HIS)、药房自动化设备等,提高处方调剂效率和准确性。
6.6 合理化建议: 鼓励药房工作人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篇三:《住院药房药品调配与管理细则》
第一章 绪论
住院药房作为医院药品供应和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住院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其药品调配与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严谨性至关重要。本细则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住院药房药品调配与管理体系,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升药学服务水平,为临床医疗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节 总则
1.1 目的:规范住院药房药品调配、供应、储存、管理及质量控制等各项工作,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1.2 依据: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调剂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院住院药房的所有药品调配、管理及相关药学服务活动。
第二节 职责分工
2.1 药剂科主任:负责住院药房的全面领导、统筹规划、监督检查及质量考核。
2.2 住院药房主任:负责住院药房的日常运营管理,组织实施本细则,协调各班组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2.3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进行药学监护,提供药学咨询,审核医嘱,参与疑难病例讨论,促进合理用药。
2.4 调配药师:负责药品调配、核对、发放、用药交待,并参与药品管理。
2.5 库房管理人员:负责药品采购、入库、出库、储存、盘点及效期管理。
第三节 质量目标
3.1 药品调配准确率:达到100%,杜绝因调配失误导致患者用药错误。
3.2 药品供应及时率:99%以上,保障临床科室用药需求。
3.3 药品在库零差错:药品账物相符,无过期、失效、变质药品。
3.4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率:积极发现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提高报告质量。
第二章 医嘱接收与审核
第一节 医嘱接收
2.1.1 住院药房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接收临床科室下达的医嘱。
2.1.2 药房值班人员应及时接收并处理医嘱,确保医嘱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1.3 对于特殊情况,如系统故障,可采用纸质医嘱,但事后必须补录系统。
第二节 医嘱审核
2.2.1 医嘱审核是住院药房药品调配的关键环节,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师负责。
2.2.2 审核内容包括:
a. 患者信息核对: 姓名、床号、住院号与医嘱是否一致。
b. 药品信息核对: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药途径、频次、疗程是否清晰、完整、准确。
c. 适应症与禁忌症: 核对药品选择是否与诊断相符,有无禁忌症用药。
d. 药物相互作用与配伍禁忌: 审核多重用药是否存在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
e. 过敏史: 核对患者过敏史,避免使用过敏药物。
f. 特殊人群用药: 对于儿童、老年、妊娠哺乳期、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应重点审核剂量、安全性。
g. 医嘱执行时间: 确保医嘱执行时间合理,尤其是急诊医嘱。
h. 非药品类医嘱: 甄别医嘱中非药品项目(如检查、治疗),避免误调。
2.2.3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不合理医嘱,药师应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师沟通,提出修改建议。必要时,可暂缓调配,待医嘱修改后方可执行。
2.2.4 医嘱干预结果应详细记录,包括干预时间、干预内容、干预结果及医师反馈意见。
第三章 药品调配与复核
第一节 药品调配操作规范
3.1.1 按批调配: 药品调配应根据医嘱,按批次进行,遵循“急诊优先、先到先调”的原则。
3.1.2 取药: 调配药师根据审核通过的医嘱,准确从药架上取出药品。遵循“五核对”原则:核对医嘱、核对药名、核对规格、核对数量、核对批号有效期。
3.1.3 放置: 将取出的药品放置在专用的调剂篮或托盘中,避免不同患者药品混淆。实行“一人一方一盒”或“一床一方一盒”的原则。
3.1.4 包装: 根据药品特性和临床科室需求进行适当包装,如避光、防潮。对注射剂应提供注射器、输液器等配套耗材。
3.1.5 打印标签: 准确打印药品标签,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调配日期等。
3.1.6 特殊药品处理:
a.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调配,实行双人调配、双人复核、专账记录。
b. 高危药品: 重点关注,实行双人调配、双人复核,并在标签上加贴高危标识。
c. 冷藏药品: 调配后及时放入冷藏箱,并确保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保持冷链。
d. 拆零药品: 严格按照拆零管理规定操作,做好标识,注明拆零日期、有效期。
第二节 药品复核规范
3.2.1 双人复核: 所有调配完毕的药品,必须由另一名药师或具备资质的人员进行独立复核。
3.2.2 复核内容:
a. 医嘱一致性: 核对实物药品与医嘱、药品标签上的信息是否完全一致。
b. 药品种类、数量、规格: 核对实物药品与医嘱、标签上的药品种类、数量、规格是否一致。
c. 用法用量: 核对药品标签上的用法用量与医嘱是否一致。
d. 有效期与批号: 抽查药品批号与有效期,确保在有效期内。
e. 包装完整性: 检查药品包装有无破损、受潮、污染等情况。
f. 特殊标识: 核对高危药品、冷藏药品等特殊标识是否正确。
3.2.3 复核签名: 复核人员在确认无误后,应在调配记录上签章,以示负责。
3.2.4 差错处理: 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差错,应立即纠正,并记录在案,及时向住院药房主任报告,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改进。
第四章 药品发放与接收
第一节 药品发放
4.1.1 定时发放: 住院药房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调配好的药品分送至各临床科室。
4.1.2 专人送药: 药品由药房指定专人负责配送,确保药品安全、及时到达。
4.1.3 交接核对: 药品送达临床科室后,应与科室接收人员进行逐一核对,确保药品种类、数量与送药单一致。双方核对无误后,在送药单上签字确认。
4.1.4 冷链药品运输: 冷藏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冷链箱,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第二节 药品接收
4.2.1 科室接收: 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药品。
4.2.2 核对: 接收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种类、数量、规格、有效期、批号等是否与送药单一致。
4.2.3 储存: 接收无误的药品应及时入库,并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分类存放,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放入专用药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4.2.4 记录: 接收人员应在送药单上签字确认,并做好药品接收记录。
第五章 药品管理与质量控制
第一节 药品储存管理
5.1.1 分区存放: 药品应按照剂型、用途、储存条件等分类分区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5.1.2 温湿度管理: 药房应配备温湿度计,并定期监测、记录温湿度数据,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
5.1.3 效期管理: 建立药品效期预警机制,实行“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原则,定期盘点,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5.1.4 高危药品管理: 高危药品应专柜存放,有醒目标识,实行专人管理、双人核对。
5.1.5 退药管理: 对于临床科室退回的药品,应进行质量检查,符合退回条件的方可入库,并做好退药记录。
第二节 药品盘点与报损
5.2.1 定期盘点: 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5.2.2 不合格药品处理: 对于过期、失效、变质或损毁的药品,应及时进行报损处理,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销毁。
5.2.3 盘点差异处理: 对于盘点发现的差异,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记录。
第三节 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5.3.1 质量监测: 定期对药品调配准确率、供应及时率、差错发生率等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
5.3.2 风险管理: 建立药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管理各环节的风险。
5.3.3 培训考核: 定期组织药房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5.3.4 不良事件报告: 积极参与药品不良事件、药学差错的报告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5.3.5 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现药品采购、储存、调配、发放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六章 附则
6.1 本细则由药剂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6.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中药房处方调剂与饮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概述
中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药饮片是临床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房作为中药饮片调剂、保管、发药的专业场所,其处方调剂的准确性、饮片质量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中医药治疗的疗效和患者健康。本规定旨在规范中药房处方调剂流程,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保障中药临床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一节 总则
1.1 目的:规范中药房中药处方调剂操作流程,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调剂准确、安全、有效,提高中药药事服务质量。
1.2 依据: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国药典》、《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院中药房(包括门诊中药房、住院中药房)所有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处方等)的调剂、审核、发药及中药饮片管理等环节。
第二节 职责分工
2.1 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中药房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调剂安全。
2.2 中药房主任:负责中药房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对中药饮片质量进行把关,处理突发事件。
2.3 中药师(中药士):负责中药处方审核、调剂、复核、发药、用药交待,并参与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等管理。
2.4 煎药室工作人员:负责中药饮片的浸泡、煎煮、分装及配送。
第三节 质量目标
3.1 中药饮片调剂准确率:达到99.9%以上,杜绝严重调剂差错。
3.2 中药饮片质量合格率:100%,无假劣、过期、变质饮片。
3.3 患者用药咨询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4 煎药质量合格率:99%以上。
第二章 中药处方接收与审核
第一节 中药处方接收
2.1.1 中药房接收中药处方时,应核对患者姓名、就诊卡号或住院号,确保人方一致。
2.1.2 对于纸质中药处方,应检查处方完整性,字迹是否清晰可辨,有无涂改。对于电子处方,应核对系统显示信息与患者告知信息是否匹配。
2.1.3 急诊中药处方应优先处理,并做好标记。
第二节 中药处方审核
2.2.1 中药处方审核由具有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师负责。
2.2.2 审核内容包括:
a. 患者信息: 姓名、年龄、性别、科室、就诊日期、处方医师签名等是否完整准确。
b. 处方书写规范性: 中药饮片名称是否规范,剂量、用法、剂型、服法、煎法、服药次数、疗程等是否清晰准确。
c. 配伍禁忌: 审核处方中中药饮片之间是否存在“十八反”、“十九畏”等配伍禁忌。
d. 药物毒性: 处方中是否有毒性饮片,如有,其剂量、用法是否符合规定,并有医师签名。
e. 特殊用药: 对于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患者等特殊人群用药,应重点审核其安全性。
f. 用药适应症: 审核中药饮片是否与中医辨证论治相符。
g. 煎药方法: 煎药方法是否明确,如有特殊煎法(如先煎、后下、包煎、烊化等),是否注明。
2.2.3 对于不符合规范或不合理的中药处方,中药师有权拒绝调剂,并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要求其修改。拒绝调剂的处方应记录备案。
2.2.4 审核完毕的处方,中药师应在处方上签章,以示负责。
第三章 中药饮片调剂与复核
第一节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3.1.1 取斗定位: 调剂药师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在中药饮片斗柜中准确取出所需饮片。遵循“三看、三核对”原则:看斗谱、看饮片、看秤星;核对饮片名称、核对剂量、核对质量。
3.1.2 称量: 使用符合计量标准的天平或秤具,准确称取中药饮片。毒性饮片、贵重饮片实行双人称量、双人核对。
3.1.3 放置: 将称量好的中药饮片分装于药袋或药盒中,每剂药分开包装,并贴上标签。
3.1.4 特殊煎法处理: 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特殊煎法的饮片,应单独包装,并在药袋上注明具体煎法。
3.1.5 贵细药材处理: 贵细药材应专柜存放,凭处方限量发药,并严格登记,实行双人调剂、双人复核。
3.1.6 毒性饮片处理: 毒性饮片应专柜存放,有醒目标识,实行专人保管、双人调剂、双人复核、专账记录。
第二节 中药饮片复核规范
3.2.1 双人复核: 所有调剂完毕的中药处方,必须由另一名具有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师进行独立复核。
3.2.2 复核内容:
a. 处方一致性: 核对实物饮片与处方笺上的饮片名称、剂量是否完全一致。
b. 饮片质量: 检查饮片有无霉变、虫蛀、杂质、变色、异味等,确保饮片质量合格。
c. 特殊煎法: 核对特殊煎法饮片是否单独包装,标识是否清晰。
d. 毒性、贵细饮片: 重点复核毒性、贵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