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7
2025-04-28
2025-04-11
2025-03-28
2025-04-08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模板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文大全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排污行为,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它的实施对于落实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许多地区积极探索将社区服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中。本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点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文,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借鉴,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篇1:《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1 为规范本单位排污行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产生污染物排放的设施、场所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3. 3 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排污许可申请与变更
4. 1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确保排污许可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5. 2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情况说明;
(4)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说明;
(5)污染防治设施情况说明;
(6)自行监测方案;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6. 3 当本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方式、污染物排放量等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导致实际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增加,或者排放去向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7. 4 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包括:
(1)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材料;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三、自行监测与台账记录
8. 1 本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并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
9. 2 自行监测内容包括:
(1)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厂界噪声;
(4)其他需要监测的内容。
10. 3 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自行监测台账,如实记录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等信息。
11. 4 自行监测台账应保存至少三年。
四、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与维护
12. 1 本单位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处理效果。
13. 2 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台账,详细记录设施运行时间、维护保养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等。
14. 3 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故障,应立即停止运行,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污染物排放管理
15. 1 本单位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16. 2 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17. 3 建立污染物排放台账,详细记录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信息。
18. 4 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固体废物管理
19. 1 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
20. 2 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信息。
21. 3 建立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
七、信息公开
22. 1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公开以下信息:
(1)排污许可证信息;
(2)污染物排放信息;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4)自行监测信息;
(5)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23. 2 信息公开方式包括:
(1)企业网站;
(2)厂区公示栏;
(3)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八、应急管理
24. 1 本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5. 2 应急预案应包括:
(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应急处置程序;
(3)应急保障措施;
(4)应急演练计划。
26. 3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九、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27. 1 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8.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29. 3 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附则
30. 1 本制度由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1.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排污行为,实现达标排放,预防环境污染,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总则
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排污行为,实现达标排放,预防环境污染,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1.3 管理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源头控制,过程管理;
(3)达标排放,持续改进;
(4)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1.4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公司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
(2)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
二、排污许可管理
2.1 排污许可证申请:
(1)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措施等。
(3)公司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2 排污许可证变更:
(1)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包括:变更申请表、变更事项说明、相关证明材料等。
2.3 排污许可证管理:
(1)公司应将排污许可证悬挂在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2)公司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排放方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3)公司应定期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三、污染物排放管理
3.1 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2)对产生的废气,应根据废气种类和性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3)废气治理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4)公司应定期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
3.2 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应采取节水措施,减少废水排放。
(2)对产生的废水,应根据废水种类和性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3)废水治理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4)公司应定期对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
3.3 固体废物管理:
(1)公司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2)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3)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4)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改进。
3.4 噪声污染管理:
(1)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2)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3)公司应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
四、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4.1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1)公司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建设必要的污染防治设施。
(2)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4.2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
(1)公司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管理人员的职责。
(2)污染防治设施应按照操作规程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公司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如实记录运行情况。
4.3 污染防治设施维护:
(1)公司应制定污染防治设施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
(2)维护内容包括:检查、清洗、润滑、更换零部件等。
(3)公司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维护台账,如实记录维护情况。
五、环境监测管理
5.1 监测计划:
(1)公司应制定年度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方法等。
(2)监测计划应报环保部门备案。
5.2 监测实施:
(1)公司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
(2)监测机构应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5.3 监测报告:
(1)公司应认真分析监测报告,查找存在的问题。
(2)根据监测报告,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5.4 监测档案:
(1)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妥善保管监测报告。
(2)监测档案应至少保存三年。
六、应急管理
6.1 应急预案:
(1)公司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
(3)应急预案应报环保部门备案。
6.2 应急演练:
(1)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6.3 应急报告: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
七、责任追究
7.1 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2 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
8.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单位的排污行为,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的排污行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产生污染物排放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
2.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 坚持“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本单位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环境保护工作。
2.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
(3)组织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等工作;
(4)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管理;
(5)组织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6)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7)负责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
(8)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3.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车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章 排污许可管理
第五条 排污许可证申请
1.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
2.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工艺流程图;
(4)污染物排放情况说明;
(5)污染防治设施情况说明;
(6)环境监测报告;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排污许可证变更
1. 当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2. 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包括:
(1)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事项说明;
(3)相关证明材料;
(4)原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 排污许可证管理
1. 本单位应将排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2.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排放方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3. 定期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第三章 污染物排放管理
第八条 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1.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
2. 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应当采取收集、净化处理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3. 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
4. 禁止焚烧垃圾、废旧物品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第九条 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1. 采取节水措施,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2. 对产生的废水,应当进行分类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3. 定期对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
4. 禁止私设暗管或者以其他方式偷排、漏排废水。
第十条 固体废物管理
1.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2. 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3. 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4. 禁止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固体废物。
第十一条 噪声管理
1.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2. 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当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3. 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
4. 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
第四章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 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1. 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管理人员的职责。
2. 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如实记录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 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
1. 制定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检查、清洗、润滑、更换零部件等。
3. 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台账,如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第五章 环境监测管理
第十五条 监测计划
1. 制定年度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方法等。
2. 监测计划应报环保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监测实施
1.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
2. 监测机构必须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第十七条 监测报告
1. 认真分析监测报告,查找存在的问题。
2. 根据监测报告,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监测档案
1. 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妥善保管监测报告。
2. 监测档案应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
1.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 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
3. 应急预案应报环保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应急演练
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 应急报告
1.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
第七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
1.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第二十三条 奖惩
1. 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侧重于社区沟通与参与)
本制度旨在提升企业环保形象,加强与周边社区的沟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构建和谐社区环境。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与意义
为积极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水平,同时加强与周边社区的沟通与联系,增进彼此了解与信任,构建和谐的社区关系,特制定本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本制度强调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同时,也注重企业与社区的互动与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污染物排放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周边社区的沟通、协调工作。
1.3管理原则
(1)依法依规,合规排放: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及时向社区公开企业的排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积极沟通,主动回应:主动与社区沟通,及时回应社区关切,解决社区提出的问题。
(4)共同参与,携手治理:鼓励社区参与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环境。
第二章 排污许可管理
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维护
(1)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确保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性。
(2)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环保部门的审核。
(3)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导致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2.2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
(1)企业应将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信息(如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通过企业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2)鼓励企业通过社区宣传栏、社区微信群等方式,向周边社区公开排污许可证信息。
(3)企业应定期更新排污许可证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 污染物排放管理与社区沟通
3.1污染物排放控制
(1)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应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
(3)如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社区报告。
3.2社区沟通机制建立
(1)企业应建立与周边社区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与社区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社区意见和建议。
(2)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环保联络员,负责与社区的日常沟通和联系。
(3)企业应建立社区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社区提出的环境问题。
3.3社区参与环境保护
(1)企业应邀请社区代表参与企业的环境监测活动,让社区了解企业的排污情况。
(2)企业应鼓励社区居民参与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
(3)企业可以组织社区居民参观企业的环保设施,增进社区对企业环保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第四章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与社区联动
4.1应急预案制定
(1)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2)应急预案应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2社区联动机制建立
(1)企业应与社区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动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及时通知社区,并与社区协同处置。
(2)企业应向社区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支持。
(3)企业应定期与社区共同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 奖惩制度
5.1奖励
(1)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2)对于积极参与企业环境保护监督的社区居民,给予适当的奖励。
5.2惩罚
(1)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隐瞒、谎报排污信息的,将给予严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6.1 本制度由企业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侧重技术创新与清洁生产)
本制度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绿色发展。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与意义
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环保技术,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特制定本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本制度强调技术创新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主动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实现可持续发展。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生产工艺、设备改造、污染治理技术研发与应用等环节,以及清洁生产审核、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活动。
1.3管理原则
(1)技术引领,创新驱动: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技术研发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
(2)清洁生产,源头控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
(3)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4)持续改进,精益求精: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持续降低。
第二章 排污许可管理
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技术评估
(1)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提交详细的技术评估报告,说明企业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是否为当前先进、适用技术。
(2)环保部门在审批排污许可证时,应重点审查企业的技术评估报告,对企业所采用的技术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2.2排污许可证技术更新
(1)企业应定期对排污许可证进行技术更新,说明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清洁生产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2)环保部门应根据企业的技术更新情况,对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进行调整,鼓励企业采用更先进的环保技术。
第三章 技术创新与清洁生产
3.1环保技术研发投入
(1)企业应加大环保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环保技术创新。
(2)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同研发环保技术。
(3)企业可申报环保技术创新项目,争取政府资金支持。
3.2清洁生产审核
(1)企业应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查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污染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2)清洁生产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原材料的替代;
生产工艺的优化;
设备的更新改造;
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3.3资源综合利用
(1)企业应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鼓励企业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作为资源进行回收利用。
(3)企业可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
第四章 奖励与惩罚
4.1奖励
(1)对于在环保技术创新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奖励。
(2)对于积极参与环保技术研发的科研人员,给予奖励。
(3)企业可享受政府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2惩罚
(1)对于不重视环保技术创新和清洁生产的企业,将给予警告。
(2)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5.1 本制度由企业技术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