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6
2025-04-01
2025-04-07
2024-10-14
2025-05-15
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范本 对项目部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是确保项目从启动到收尾各阶段均能按照既定目标、标准和规范有效推进的关键保障。它通过建立明确的监督机制、职责和流程,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系统性、规范化的跟踪、检查、评估与反馈,旨在及时发现和纠偏项目执行中的偏差,防范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成功率。本文将呈现若干不同侧重点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为相关组织提供实践参考。
篇一:《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综合规范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实现,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防范项目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项目监督的范围、内容、职责、流程和方法,为项目监督工作提供统一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研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其他经公司认定的各类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管理、执行、支持的相关部门、团队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监督原则
项目监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监督工作应基于事实,客观评价,公正处理。
- 全程覆盖原则:监督应贯穿项目立项、规划、实施、收尾与后评价的全生命周期。
- 重点突出原则:针对项目的关键环节、关键风险点、关键绩效指标进行重点监督。
- 预防为主原则:强调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
- 闭环管理原则: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形成管理闭环。
- 持续改进原则:通过监督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
第四条 监督主体与对象
- 监督主体:主要包括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根据项目特性设立的专项监督小组或指定的监督负责人。
- 监督对象: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项目各项活动、项目成果、项目相关方(如承包商、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项目监督领导小组
公司可根据需要成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 审定公司级重大项目的监督计划和监督报告。
- 对项目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 协调解决跨部门的监督资源和问题。
- 评估公司整体项目监督体系的有效性并指导改进。
第六条 项目管理部门职责
项目管理部门是项目监督的日常管理与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 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
- 组织编制年度或专项项目监督计划。
- 对各项目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 收集、汇总项目监督信息,编制项目监督报告。
- 组织或参与对项目的阶段性评审和验收监督。
- 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 组织项目监督相关的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财务部门在项目监督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 监督项目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成本控制和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
- 对项目资金支付、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等进行财务监督。
- 参与项目经济效益评估的监督。
- 对项目相关的财务报告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
第八条 审计部门职责
审计部门在项目监督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 对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
- 对项目管理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益性进行独立评价。
- 对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进行审计监督。
- 对项目监督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职责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内部监督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 建立健全项目内部控制和自我监督机制。
- 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监督主体报送。
- 积极配合公司各监督主体的监督检查工作。
- 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 监督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 监督内容
项目监督内容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决策阶段监督:
- 项目立项的合规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 项目目标的明确性和可衡量性。
- 项目初步方案、投资估算、风险评估的合理性。
- 项目规划阶段监督:
- 项目实施计划(范围、进度、成本、质量、资源、沟通、风险、采购等计划)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 项目组织结构的合理性,职责分工的明确性。
- 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项目实施阶段监督:
- 项目进度: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符合度,关键路径的执行情况。
- 项目成本:实际成本与预算的符合度,成本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 项目质量: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标准的符合度,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 项目范围:项目范围的执行情况,范围变更控制的规范性。
- 项目风险: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 项目采购与合同:招投标程序的合规性,合同履行的规范性,供应商管理情况。
- 项目资源:人力、物资、设备等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效率。
- 项目沟通:内外部沟通的有效性,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 安全与环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环保要求的遵守情况。
- 文档管理:项目文档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 项目收尾阶段监督:
- 项目验收的标准、程序和结果的合规性。
- 项目交付物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 项目总结、知识转移的有效性。
- 项目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项目资料归档的完整性。
- 项目后评价监督(适用时):
- 项目目标的达成度。
- 项目效益的实现情况。
- 项目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十一条 监督方法
项目监督可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文档审查:查阅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各类报告、图纸、技术文件、财务凭证等。
- 会议评审: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阶段评审会、专题研讨会等,对项目进展和问题进行集体审议。
- 现场检查:深入项目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资源配置、安全生产等。
- 访谈与问询:与项目经理、项目成员、相关方等进行沟通,了解实际情况。
- 数据分析:收集项目数据,运用统计分析工具进行趋势分析、偏差分析等。
- 第三方评估:对特定项目或特定环节,可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 信息化监督:利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时获取项目数据,进行在线监控和预警。
第四章 监督流程与要求
第十二条 监督计划
- 年度监督计划: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年初制定公司年度项目监督计划,明确年度监督的重点项目、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资源需求,报项目监督领导小组(或公司管理层)审批。
- 专项监督计划:针对特定重大项目或根据需要,可制定专项监督计划,详细说明监督目标、范围、方法、团队、时间表和预期成果。
- 项目级监督计划: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计划中包含内部监督的内容和安排。
第十三条 监督准备
- 成立监督小组(如需要),明确成员分工。
- 收集项目相关背景资料,熟悉项目情况。
- 制定详细的监督工作方案和检查清单。
- 必要时,提前通知被监督单位或项目组,说明监督目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 监督实施
- 按照监督计划和工作方案,采用合适的监督方法开展监督工作。
- 如实记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情况、问题和收集的证据。
- 保持与项目组的沟通,及时反馈初步发现。
- 对于严重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项目管理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监督报告
- 监督工作完成后,监督主体应编制项目监督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监督概况、监督依据、监督发现(成绩、问题、风险)、原因分析、结论与建议。
- 监督报告应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评价客观、建议可行。
- 监督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向被监督单位或项目组反馈。
第十六条 问题整改与跟踪
- 被监督单位或项目组收到监督报告后,应对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
- 整改计划报监督主体备案。监督主体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问题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 对重大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监督主体有权提请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监督记录与归档
项目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记录、报告等,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归档,作为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章 奖惩
第十八条 奖励
对于在项目管理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积极配合监督工作,项目目标完成出色,风险控制得当,并能主动改进管理的项目团队或个人,公司可依据相关奖励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惩处
对于在项目监督中发现的以下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 违反项目决策程序,盲目立项造成损失的。
- 提供虚假项目信息,或故意隐瞒重大问题和风险的。
- 不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或阻碍监督工作正常开展的。
- 对监督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 因管理失职、渎职导致项目出现重大偏差、损失或风险的。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第二十二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风险导向型)
第一部分:总论
1.1 目的与核心理念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以风险为导向的项目监督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性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将项目监督的重心聚焦于潜在及已发生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失败的可能性,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并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核心理念是“预防为主,主动干预,持续监控,动态调整”。
1.2 适用范围与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类型的项目。项目监督遵循前瞻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责任明确原则和持续改进原则。
1.3 风险监督的组织保障
1.3.1 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项目监督委员会):负责审批重大项目的风险监督策略、监督报告,决策重大风险应对措施。
1.3.2 项目风险监督官/专员:由项目管理办公室(PMO)或独立部门指派,专职或兼职负责项目风险的日常监督、分析和报告。对于重大复杂项目,可设立专项风险监督小组。
1.3.3 项目团队:项目经理是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内部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初步应对。
第二部分: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监督
2.1 项目启动与立项阶段的风险监督
2.1.1 监督重点:
* 立项依据的充分性与合规性风险。
* 项目目标设定的模糊性或不可实现风险。
* 初步可行性研究中对市场、技术、财务、法律、政策等风险因素识别的完整性与评估的准确性。
* 项目发起人或决策层对项目固有风险的认知程度。
* 早期资源承诺(如资金、核心人员)的可获得性风险。
2.1.2 监督方法:
* 审查立项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论证报告等。
* 组织风险评估会议,邀请内外部专家参与。
* 使用风险检查表、SWOT分析、PESTEL分析等工具。
2.1.3 输出物:立项阶段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项目的初始风险等级和关键风险点。
2.2 项目规划阶段的风险监督
2.2.1 监督重点:
* 项目计划(范围、进度、成本、质量等)中对已知风险的应对措施是否充分、具体、可操作。
* 风险管理计划的完备性:风险识别方法、风险分析技术、风险应对策略、风险监控机制、应急预案等是否明确。
* 资源计划(人力、设备、资金)是否考虑了风险冗余或应急储备。
* 合同条款中风险分配的合理性,对供应商/承包商风险的评估与管理措施。
* 干系人识别的完整性及对其期望和潜在负面影响的风险评估。
2.2.2 监督方法:
* 审查项目管理计划及其所有子计划,特别是风险管理计划。
* 组织风险规划评审会。
* 运用风险登记册模板,监督项目团队建立初始风险登记册。
* 对关键合同进行风险专项审查。
2.2.3 输出物:经过评审的风险管理计划、初始风险登记册。
2.3 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监督
2.3.1 持续风险识别与评估监督:
* 监督项目团队是否定期(如每周/每双周)开展风险识别活动,更新风险登记册。
* 监督是否关注新出现的风险、次生风险以及先前未识别的风险。
* 监督风险概率和影响的重新评估是否及时、准确。
2.3.2 风险应对措施执行监督:
* 监督已制定的风险应对计划(规避、转移、减轻、接受)是否按计划执行。
* 监督应对措施的有效性,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 对未按计划执行或效果不佳的应对措施,督促项目团队调整或制定新的措施。
2.3.3 风险触发条件与应急预案监督:
* 监督关键风险的触发条件(预警信号)是否被有效监控。
* 一旦风险触发,监督应急预案的启动是否及时、流程是否顺畅、资源是否到位。
* 监督应急预案执行的效果和后续恢复情况。
2.3.4 变更管理中的风险监督:
* 监督所有项目变更请求是否都进行了风险评估。
* 监督变更对项目原有风险状况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新风险。
2.3.5 监督方法:
* 定期查阅更新的风险登记册、项目状态报告、会议纪要。
* 参加项目例会、风险专题会议。
* 进行现场检查和访谈。
* 监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风险模块数据。
* 趋势分析,对重复发生的风险或问题进行根源分析。
2.3.6 输出物:定期的项目风险监督报告(可整合在项目进展报告中,或作为独立报告),更新的风险登记册,风险事件处理记录。
2.4 项目收尾与后评价阶段的风险监督
2.4.1 监督重点:
* 项目验收过程中是否存在未解决的重大风险遗留问题。
* 项目交付物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避免后续的法律或索赔风险。
* 项目经验教训总结中,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回顾是否全面、深刻。
* 项目知识库中风险管理相关经验、案例的归纳整理情况。
2.4.2 监督方法:
* 参与项目验收会议。
* 审查项目总结报告、后评价报告。
* 组织风险管理回顾专题会。
2.4.3 输出物:项目风险管理总结报告,为未来项目提供借鉴的风险知识。
第三部分:风险监督报告与沟通
3.1 风险报告机制
3.1.1 报告频率:根据项目风险等级和阶段,确定常规报告(如每周、每月)和即时报告(针对重大突发风险)的频率。
3.1.2 报告内容:
* 当前项目的主要风险(Top N 风险)。
* 已发生风险事件及其影响、处理情况。
* 风险应对措施的执行进展和效果。
* 新识别的风险和风险趋势分析。
* 对项目整体风险水平的评估。
* 需要的支持和建议。
3.1.3 报告路径:项目团队 -> 项目风险监督官/专员 -> 项目经理 -> PMO/风险管理委员会 -> 公司管理层。
3.2 风险沟通
3.2.1 定期召开项目风险沟通会议,确保各干系人对项目风险有共同认知。
3.2.2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升级或触发的风险及时向相关方发出预警。
3.2.3 确保风险信息在项目团队内部及与外部干系人之间透明、有效地传递。
第四部分:风险监督的工具与技术
4.1 风险登记册:核心工具,记录所有已识别风险的详细信息、评估结果、应对措施、责任人、状态等。
4.2 风险矩阵(概率-影响矩阵):用于对风险进行定性排序,确定风险优先级。
4.3 根本原因分析(RCA):如鱼骨图、5Why分析,用于探究风险发生的深层原因。
4.4 决策树分析、蒙特卡洛模拟:用于定量风险分析,评估风险的综合影响。
4.5 风险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和效果进行独立检查。
4.6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MIS):集成风险管理模块,支持风险信息的记录、跟踪、分析和报告。
第五部分:持续改进
5.1 经验教训总结:每个项目结束后,以及在项目关键节点,对风险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
5.2 制度更新: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调整以及风险监督实践的反馈,定期审视和修订本制度。
5.3 培训与能力建设:定期组织项目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督相关的培训,提升全员风险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第六部分:附则
6.1 本制度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项目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三:《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绩效驱动与问责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强化项目执行力,确保项目各项目标(特别是绩效目标)的全面达成,建立权责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强调以项目绩效结果为导向,通过明确的绩效指标、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清晰的问责机制,驱动项目成功。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立项实施的项目,覆盖项目从策划、审批、执行、监控到收尾的全过程。所有项目参与方,包括项目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均需遵照执行。
第三条 核心原则
- 绩效导向原则:项目监督的核心是关注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进度、成本、质量、范围、客户满意度、战略贡献等。
- 目标量化原则:项目目标及关键成功因素应尽可能量化为可衡量、可考核的绩效指标(KPIs)。
- 权责对等原则:明确各级人员在项目中的职责与权限,并将其与绩效结果和问责机制挂钩。
- 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既关注项目过程的合规性与效率,更重视项目最终的绩效成果。
- 分级分类监督原则: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风险等级,实施不同强度和频度的监督。
- 公开透明原则:监督过程、绩效评估标准和结果、问责处理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
公司设立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可由高管层、项目管理办公室PMO、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 审批公司级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和考核方案。
- 审议项目关键节点的绩效评估报告,对重大绩效偏差进行裁决。
- 审批项目绩效问责的最终处理意见。
- 指导和评估公司整体项目绩效监督体系的运行效果。
第五条 项目管理办公室(PMO)/项目管理部
作为项目绩效监督的日常执行与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 组织制定和推广项目绩效管理与监督标准、流程和工具。
- 指导项目组设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指标(KPIs)。
- 收集、监控和分析项目绩效数据,定期输出项目绩效报告。
- 组织项目阶段性绩效评审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总评。
- 对绩效不达标的项目启动问责调查程序,提出初步问责建议。
- 管理项目绩效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库。
第六条 项目发起人/项目指导委员会(PSC)
主要职责:
- 明确项目战略目标和预期绩效。
- 审批项目章程及项目基准计划(包含绩效目标)。
- 为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解决重大障碍。
- 对项目经理的绩效负责,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 接受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第七条 项目经理
作为项目绩效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 组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分解绩效目标至可执行的任务和责任人。
- 建立项目内部绩效跟踪机制,确保绩效数据及时、准确。
- 定期向PMO和项目发起人汇报项目绩效状况,对偏差进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
- 管理项目团队绩效,激励团队成员达成目标。
- 对项目绩效结果承担直接责任,接受绩效评估和问责。
第八条 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采购、技术、人力资源等)
主要职责:
- 为项目提供专业支持,确保其职责范围内的项目活动符合绩效要求。
- 配合PMO和项目组进行绩效数据的收集与核实。
- 对因本部门原因导致项目绩效不达标的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项目绩效监督内容与流程
第九条 项目绩效指标(KPIs)设定监督
- 立项阶段:PMO监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章程中是否明确了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并符合SMART原则(Specific, Measurable, Achievable, Relevant, Time-bound)。
- 规划阶段:PMO指导并监督项目经理将总体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可衡量的KPIs,覆盖进度、成本、质量、范围、风险控制、干系人满意度等关键维度。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应有差异化的KPIs侧重。
- KPIs审批:关键项目的KPIs需报项目发起人及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 项目执行过程绩效监督
- 定期绩效跟踪:项目经理负责每日/每周收集关键绩效数据,PMO负责每周/每月汇总分析公司层面或重点项目的绩效数据。
- 绩效报告制度:
- 项目周报/月报:包含KPIs实际值、与目标的偏差、原因分析、预测趋势、纠偏措施。
- 里程碑报告:在项目关键里程碑节点,进行阶段性绩效评估。
- 绩效评审会议:
- 定期(如每月/每季度)召开项目绩效评审会,由PMO组织,项目发起人、项目经理及核心团队成员参加,审议绩效报告,讨论问题,决策调整。
- 对出现重大绩效预警(如成本超支X%,进度延迟Y天)的项目,应立即召开专题评审会。
- 现场核查与抽查:PMO或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可不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核查,验证绩效数据的真实性和项目管理行为的规范性。
第十一条 项目收尾绩效评估
- 项目竣工验收:监督项目是否按照既定范围和质量标准完成所有交付物。
- 项目绩效总评:项目结束后,PMO组织对项目整体绩效进行评估,对照立项时的目标和规划阶段的KPIs,出具《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 客户/用户满意度调查:对有外部客户或内部用户的项目,应进行满意度调查,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 经验教训总结:从绩效管理角度总结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纳入知识库。
第四章:绩效问责机制
第十二条 问责启动条件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启动问责程序:
- 项目关键绩效指标(KPIs)严重偏离目标,且无合理解释或有效纠正。
- 项目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声誉损害。
- 在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违规、失职、渎职行为。
- 项目相关方(客户、管理层等)对项目绩效提出重大投诉或质疑,经查证属实的。
- 项目无故延期、超支,超出公司设定的容忍阈值。
第十三条 问责调查
- PMO或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问责调查小组。
- 调查小组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现场核实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 被调查的项目团队和个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四条 责任认定
根据调查结果,区分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一般责任。责任认定需考虑:
- 决策失误、计划缺陷、执行不力、监控缺失等。
- 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程度。
- 是否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五条 问责方式
根据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问责方式:
- 组织处理:
- 通报批评、书面检查。
- 诫勉谈话。
- 调整项目岗位、暂停项目管理资格。
- 降职、免职。
- 经济处罚:
- 扣减项目奖金、绩效工资。
- 罚款。
- 赔偿经济损失(部分或全部)。
- 纪律处分:依据公司相关纪律规定执行。
- 法律追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问责程序
- 提出问责建议:调查小组向PMO或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和初步问责建议。
- 审议决定:PMO或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审议并作出问责决定(重大问责需报公司更高层级审批)。
- 结果通知与执行:将问责决定书面通知被问责人及其所在部门,并由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执行。
- 申诉: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诉。
第五章:绩效激励
第十七条 绩效奖励
对于项目绩效优异,能够提前、高质量、低成本完成项目目标,或在项目管理中有重大创新和贡献的项目团队和个人,公司将依据项目奖励办法给予:
- 通报表扬、荣誉称号。
- 项目专项奖金、绩效奖金上浮。
- 职位晋升、优先发展机会。
- 其他形式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绩效奖励的评定应基于客观的绩效评估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制度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绩效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的PMO负责解释。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本制度将适时修订。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原有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