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7
2025-09-22
2024-10-14
2025-04-09
2025-07-18
大件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大件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大件运输因其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特性,作业难度大、安全风险高,在现代工程建设、能源、重工等领域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为规范大件运输作业,确保人员、设备、货物及公共安全,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制定一套系统、科学、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本制度旨在明确大件运输各环节的职责、流程与标准,实现全过程的风险管控。下文将提供四篇不同侧重点的《大件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大件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大件设备、物资(以下简称“大件”)的运输管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高效、合规,保障公司财产、人员及第三方安全,降低运输风险与成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大件”,是指在尺寸或重量上超过普通车辆运输限界的货物,具体界定标准符合国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通常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可解体物品:
- 货物外形尺寸:长度超过18.1米、宽度超过2.55米、高度超过4米。
- 货物与车辆总质量:超过公路、桥梁限定的载重标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大件运输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采购、产品销售、内部调拨等环节。所有参与大件运输的部门、子公司、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承运商)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基本原则
- 安全第一原则:一切运输活动必须以保证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大件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方案先行原则:所有大件运输任务必须编制详细、可行的运输方案,并经严格审批后方可实施。
- 专业化原则:优先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专业承运商执行运输任务。
- 全过程管控原则:对大件运输实施从计划、准备、装载、在途、卸载到交付的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大件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物流或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物流部、安全管理部、项目管理部、采购部、法务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特大大件运输方案,决策处理运输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职责划分
- 物流管理部:作为大件运输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宣贯和监督执行。
(二)组织合格承运商的资格预审、选择与评价。
(三)牵头组织编制、审核一般性大件运输方案。
(四)负责办理大件运输的各项行政许可手续(如《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五)协调运输过程中的内外部关系,监控运输动态。
(六)负责运输合同的商务谈判与签订,办理费用结算。
(七)建立和管理大件运输档案。 - 项目管理部/业务需求部门:作为大件运输的需求方,主要职责包括:
(一)提出大件运输需求,提供货物的准确参数(名称、型号、重量、尺寸、重心位置等)。
(二)明确运输起讫点、时间要求及现场作业条件。
(三)派员参与运输方案的编制与评审,确认方案的可行性。
(四)负责协调装货点与卸货点的现场资源,配合装卸作业。
(五)负责货物的交接与验收。 - 安全管理部:作为安全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从安全角度审核大件运输方案及应急预案。
(二)监督检查运输前、中、后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参与承运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四)参与运输过程中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与分析。
(五)组织或监督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 采购部:
(一)在设备采购合同中,明确大件运输的责任划分、技术要求和交货条款。
(二)配合物流部进行承运商的招标或采购工作。 - 承运商:
(一)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资质、车辆与人员资格证明。
(二)负责根据货物特性和路线情况,编制具体、详细的运输组织方案、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三)投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与货物匹配的运输车辆和装卸设备。
(四)配备合格、有经验的驾驶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
(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和相关法规要求组织运输,确保人、车、货安全。
(六)负责购买足额的货物运输险、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第三章 运输前期管理
第七条 任务受理与信息确认
业务需求部门需提前向物流部提交《大件运输申请单》,详细列明货物信息、运输要求、现场条件等。物流部接收申请后,必须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
第八条 运输方案编制与审批
- 方案编制:由物流部牵头,联合项目部、安全部及承运商共同编制《大件运输专项方案》。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任务来源、货物信息、运输起讫点、计划时间。
(二)运输资源配置:车辆型号及数量、特种设备(如轴线车、液压框架等)配置、人员组成及资质。- 车辆要求:详细列明主车、挂车的品牌、型号、吨位、轴数、尺寸、牌照号,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 人员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指挥员等需持有效证件上岗,具备相应的大件运输经验。
(三)路线勘察报告: - 必须对拟定路线进行实地勘察,重点勘察道路等级、路面状况、宽度、转弯半径、纵坡、横坡。
- 详细记录沿途桥梁的承载能力、涵洞的高度与宽度、空中障碍物(电线、管廊、树枝)的净空高度、收费站的通行宽度等。
- 对通行受限点,需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如临时加固、拆除、绕行等,并评估其可行性与成本。
(四)装卸作业方案: - 明确装卸地点、场地条件、装卸方式(如汽车吊、龙门吊、滚装等)。
- 选择合适的起重设备,进行吊载计算,编制详细的吊装作业指导书。
- 明确货物的绑扎、加固方案,包括绑扎点选择、钢丝绳或绑带的规格与数量、受力计算等,并附示意图。
(五) 运输过程组织: - 明确运输时间(通常选择交通流量小的夜间或凌晨)。
- 制定护送方案,明确护送车辆数量、人员职责、通讯方式。
- 制定途中停靠、休整计划及停靠点的安全管理措施。
- 方案审批:
(一)一般性大件运输方案,由物流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人联合审批。
(二)重大、特大大件(或路线复杂、风险高)的运输方案,需提交公司大件运输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三)方案未经审批,严禁启动任何运输作业。
第九条 承运商选择与合同签订
- 承运商必须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具备相应的大件运输四类、三类、二类或一类资质。
- 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确定承运商,重点考察其技术能力、过往业绩、安全记录和报价合理性。
- 签订书面运输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货物信息、运输路线、价格、保险责任、安全条款、违约责任等。
第十条 手续办理与保险
- 物流部负责或督促承运商,在运输前办结所有必要的行政许可,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 确认承运商已按合同要求购买足额的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物流部备案。
第四章 运输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装车前检查
- 承运商在装车前,需对运输车辆、装卸设备、绑扎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 公司现场代表(项目部或物流部人员)需对承运商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核,并核对货物信息是否与方案一致。
第十二条 装车作业
- 装车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安全规程。
- 货物装载位置需根据车辆轴载分配和货物重心确定,确保车辆重心稳定。
- 绑扎加固必须牢固、可靠,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侧翻或坠落。装车完成后,需进行最终检查。
第十三条 途中监控
- 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并开启全球定位系统(GPS),物流部及安全部需能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和行驶状态。
- 押运人员需全程跟车,负责观察路况、货物状态,并与护送车辆、主车驾驶员保持通讯畅通。
- 严格按照批准的路线、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如遇突发情况确需改变,必须立即向公司物流部报告,并获得批准。
- 经过桥梁、涵洞、转弯等重点路段时,需减速慢行,由地面人员指挥通过。
第十四条 应急处理
- 运输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内容涵盖车辆故障、交通事故、货物异常、恶劣天气等多种情况。
-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物流部和安全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第五章 运输后期管理
第十五条 卸车与交付
- 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方(项目部或客户)需先检查货物外观,确认无损伤后方可开始卸车。
- 卸车作业同样需遵守安全规程,由专人指挥。
- 卸车完毕后,双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签署《货物签收单》。如发现货损,需在签收单上注明,并拍照取证,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 费用结算
物流部根据运输合同、签收单及相关票据,审核承运商提交的运费结算申请,履行公司财务审批流程后办理支付。
第十七条 总结与评价
- 每次大件运输任务完成后,物流部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承运商召开总结会,复盘运输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 物流部需根据承运商在本次任务中的表现(方案能力、安全管理、服务配合度等),对其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合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
物流部负责建立大件运输“一车一档”制度,完整保存运输申请、方案、合同、许可证、保险单、签收单、总结报告等全套资料,以备查阅。
第十九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物流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大件运输管理制度》
(以SOP标准作业流程为导向)
1.0 目的
为标准化公司大件运输作业流程,明确各岗位在运输任务中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减少操作失误,保障运输活动的安全与顺畅,特制定本标准作业程序(SOP)。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大件运输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任务启动到结束归档的每一个环节。所有执行和管理大件运输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程序。
3.0 术语定义
- 大件货物: 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在重量、长度、宽度、高度上超过标准限值的不可解体货物。
- 运输方案: 指为完成特定大件运输任务而编制的,包含路线、车辆、人员、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的综合性技术文件。
- 关键控制点(KCP): 指在运输流程中,对安全、质量、成本有决定性影响,必须进行重点监控和确认的环节。
4.0 职责
- 需求部门: 发起运输请求,提供准确货物数据,确认现场条件。
- 物流专员: 流程总协调人,负责信息传递、方案审核、手续办理、过程跟踪。
- 安全工程师: 负责所有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与监督。
- 承运商项目经理: 负责运输方案的具体执行,现场作业的总指挥。
- 驾驶员/操作手: 负责车辆/设备的安全操作。
- 押运员: 负责全程监控货物状态和外部环境。
5.0 标准作业流程
阶段一:准备阶段 (P-Phase)
- P-1.0: 任务接收与评估
- P-1.1: 需求部门填写《大件运输需求申请表》,通过内部系统提交至物流部。申请表必须包含:货物精确尺寸图、重量、重心位置图、材质特性、装卸货点详细地址及联系人、期望运输时间窗口。
- P-1.2: 物流专员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评估,判断任务的可行性、复杂性和风险等级(分为I级-常规、II级-较复杂、III级-高风险)。
- P-1.3: (KCP) 对于II级及以上任务,物流专员必须立即通知安全工程师介入。
- P-2.0: 承运商选择与询价
- P-2.1: 物流专员根据任务等级,从《合格大件承运商列表》中筛选出不少于3家符合资质的承运商。
- P-2.2: 向选定的承运商发出《询价通知书》,附上《大件运输需求申请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初步运输方案概述和报价。
- P-2.3: 收到承运商反馈后,物流专员会同安全工程师、需求部门代表,从技术方案、过往业绩、安全记录、报价四个维度对承运商进行综合评审,并填写《承运商选择评审表》。
- P-3.0: 详细方案编制与审批
- P-3.1: 确定中标承运商后,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详细的《大件运输专项方案》。
- P-3.2: 物流专员组织方案评审会,参会人员必须包括物流专员、安全工程师、需求部门代表及承运商项目经理。
- P-3.3:(KCP) 方案评审要点(使用《方案评审检查清单》逐项核对):
- 路线勘察数据是否详实,所有限制点是否有解决方案?
- 车辆、设备选型是否匹配,证书是否有效?
- 人员配置是否合理,资质是否齐全?
- 绑扎加固计算是否准确,图示是否清晰?
- 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P-3.4: 评审通过后,所有参会方在《方案评审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方案需修改的,承运商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 P-3.5: 最终版方案由物流部、安全部、需求部门三方负责人签字批准。
- P-4.0: 合同与手续
- P-4.1: 物流专员根据批准的方案和报价,起草运输合同,经法务审核后与承运商签订。
- P-4.2: (KCP) 物流专员负责检查并收集承运商提交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足额保险单(复印件),归入项目档案。所有证件不齐全,严禁进入下一阶段。
阶段二:执行阶段 (E-Phase)
- E-1.0: 班前会与安全技术交底
- E-1.1: 装车作业开始前,承运商项目经理必须在装货现场组织所有参与人员召开班前会。
- E-1.2: 会议内容:重申运输方案要点,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强调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 E-1.3: 我方现场监督员(物流专员或需求部门代表)必须参加会议,并在《班前会与安全交底记录》上签字。
- E-2.0: 装车作业
- E-2.1: (KCP) 作业前检查:我方监督员与承运商项目经理共同使用《装车前检查表》,对车辆状况、吊装索具、绑扎材料、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
- E-2.2: 作业过程:
- 设置警戒区域,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吊装方案执行,指挥信号清晰、统一。
- 货物落位后,立即进行绑扎加固,绑扎方式和数量必须与方案一致。
- 所有作业过程需拍照或录像存档。
- E-2.3: 装车完成后,承运商项目经理、驾驶员、我方监督员三方共同对装载和加固情况进行最终确认,并在《装车作业完成确认单》上签字。
- E-3.0: 在途运输
- E-3.1: 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再次检查车辆(轮胎、灯光、制动)和货物绑扎情况。
- E-3.2: 物流专员通过GPS系统,每2小时至少查看一次车辆位置和状态,并记录在《运输过程监控日志》中。
- E-3.3: (KCP) 途经桥梁、隧道、转弯、市区等关键路段时,押运员必须提前下车,引导车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整个过程需与驾驶员保持实时通讯。
- E-3.4: 如遇任何异常情况(如绑扎松动、交通拥堵、恶劣天气),押运员或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承运商项目经理和我方物流专员,并按应急预案处置。严禁擅自处理。
阶段三:收尾阶段 (C-Phase)
- C-1.0: 卸车作业
- C-1.1: 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我方收货代表首先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运输损伤。
- C-1.2: 卸车流程参照E-2.0装车作业流程执行,同样需要召开班前会、进行作业前检查、设置警戒区,并由专人指挥。
- C-1.3: 货物安全落地并安放到指定位置后,我方收货代表与承运商代表共同签署《货物交接单》。如有货损,必须在单据上详细注明并拍照为证。
- C-2.0: 资料归档与结算
- C-2.1: 运输任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运商需将所有过程文件(交底记录、确认单、路桥费票据等)提交给物流专员。
- C-2.2: 物流专员整理本次任务的全套资料,包括从P-1.1到C-1.3的所有表单、文件、照片,形成完整的项目档案。
- C-2.3: 物流专员根据合同和《货物交接单》,审核承运商的付款申请,提交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 C-3.0: 绩效评估与总结
- C-3.1: 物流专员填写《承运商业绩评价表》,从方案质量、执行效率、安全表现、服务态度等方面对本次承运商进行打分。
- C-3.2: 对于II级及以上任务,物流专员需组织一次简短的复盘会,总结经验教训,形成的《项目总结报告》需经部门经理审批。
6.0 附件列表
- 附件一:《大件运输需求申请表》
- 附件二:《承运商选择评审表》
- 附件三:《方案评审检查清单》
- 附件四:《班前会与安全交底记录》
- 附件五:《装车前检查表》
- 附件六:《装车作业完成确认单》
- 附件七:《运输过程监控日志》
- 附件八:《货物交接单》
- 附件九:《承运商业绩评价表》
- 附件十:《项目总结报告》
篇三:《大件运输管理制度》
(以风险管控与安全管理为核心)
第一部分:总纲——安全理念与责任体系
1.1 安全愿景与方针
本公司的安全愿景是:实现大件运输“零事故、零伤害、零损失”。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所有大件运输活动的设计、计划和执行,都必须将安全置于最高优先级,任何时候都不得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换取进度或效益。
1.2 安全责任体系
为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公司建立“一岗双责、权责对等”的安全责任体系:
- 最高管理者责任: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大件运输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 职能部门责任:
- 物流部是业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对运输方案的安全性、承运商的安全能力负主要审核责任。
- 安全环保部是监督与支持部门,对安全制度的建设、风险评估方法的提供、安全检查的执行、事故的调查分析负监督管理责任。
- 项目/业务部门是现场安全的直接关联方,对提供准确货物信息、保障现场作业条件、配合安全措施落实负直接责任。
- 承运商主体责任: 承运商是运输安全的直接执行者和责任主体,对其所有人员、车辆、设备在运输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此责任不因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而转移。
- 岗位人员责任: 每个参与运输的员工,都必须清楚并履行其岗位的安全职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报告安全隐患。
第二部分:风险管理——事前预防与主动控制
2.1 风险识别与评估
所有大件运输任务在启动前,必须进行系统性的风险识别与评估(HIRA)。
- 识别范围:
- 人员风险: 资质不符、经验不足、疲劳驾驶、违章操作、沟通不畅等。
- 设备风险: 车辆老化、维护不当、超载、吊索具缺陷、绑扎工具失效等。
- 货物风险: 重心不稳、结构脆弱、价值高昂、危险特性等。
- 环境风险: 路线复杂(桥、涵、弯、坡)、天气恶劣(风、雨、雪、雾)、交通状况、沿线社会治安等。
- 管理风险: 方案不周、指挥失误、应急准备不足、手续不全等。
- 评估方法: 采用“风险矩阵法(L-S法)”,从“可能性(Likelihood)”和“严重性(Severity)”两个维度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高、中、低)。
- 风险清单: 评估结果需记录在《大件运输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清单》中,并作为编制运输方案的核心依据。
2.2 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评估出的各类风险,必须制定并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遵循以下优先顺序:
- 消除(Elimination): 通过优化设计或流程,从根本上消除风险。例如,通过模块化设计减小单件尺寸,避免大件运输。
- 替代(Substitution): 采用风险更低的替代方案。例如,选择风险更低的运输路线或运输方式(如水运替代陆运)。
- 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s): 采用技术手段隔离或降低风险。例如,使用带有主动稳定系统的特种车辆,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 管理控制(Administrative Controls): 制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等。例如,严格的驾驶员工作时长规定,运输前的安全交底。
- 个体防护(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 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帽、反光衣、安全鞋。
(KCP) 对于所有被评为“高”等级的风险,必须制定专项控制方案,并由安全环保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部分:关键环节安全要求——过程保障与现场监督
3.1 人员安全管理
- 资质准入: 所有参与大件运输的驾驶员、起重工、司索指挥、押运员等特种岗位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操作证件,并提供至少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承运商需提交人员资质清单及复印件供审核。
- 安全培训: 在运输任务开始前,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接受针对本次任务的专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方案解读、风险告知、应急处置等。培训记录需签字存档。
- 健康与疲劳管理: 严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员执行任务。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休息不少于20分钟,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3.2 车辆与设备安全管理
- 设备准入: 投入使用的运输车辆、起重机械等,必须提供年检合格证明、强制保险单,并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对于特种拖车(如轴线车),还需提供其结构计算书和出厂合格证。
- 出车前检查(JSA): 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共同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重点包括:转向、制动、灯光、轮胎、传动系统以及货物绑扎情况,并填写《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表》。
- 定期维护: 承运商必须提供其车辆和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3.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 作业许可: 所有吊装、绑扎等高风险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安全措施和监护人。
- 现场隔离: 装卸作业区必须用警戒带、警示锥等进行有效隔离,悬挂“吊装作业,闲人免进”等警示牌,并指派专人监护。
- 吊装安全:
- 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 起吊前必须进行试吊,确认重心稳定、索具受力均匀。
- 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任何人不得在已吊起的货物下方停留或通行。
第四部分:应急管理——准备与响应
4.1 应急预案
承运商编制的运输方案中,必须包含一份操作性强的《大件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应至少覆盖以下场景:
- 车辆机械故障或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 货物发生位移、倾斜或坠落的应急处置流程。
- 遭遇极端天气(台风、暴雨、大雪、浓雾)的应急处置流程。
-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 人员伤害紧急救护流程。
每个流程都应明确:报告程序、现场指挥体系、人员职责、应急资源(联系电话、物资存放点)、以及与外部救援力量(交警、路政、消防、医院)的联动机制。
4.2 应急演练与资源
- 对于III级(高风险)运输任务,在运输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桌面推演或现场模拟演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响应能力。
- 运输车队必须随车配备基本的应急物资,如灭火器、急救箱、三角警示牌、反光背心、破拆工具等。
4.3 事故报告与调查
- 一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件),现场人员必须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在15分钟内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和物流部进行口头报告,1小时内提交书面简报。
- 公司将遵循“四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根本原因,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篇四:《大件运输管理制度》
(以外包承运商管理为视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大件运输承运商(以下简称“承运商”)的选择、使用、评估和管理,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合作机制,确保承运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公司的安全、质量、时效和成本要求,有效控制外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大件运输业务的承运商管理全过程,包括承运商的准入、招标、合同签订、过程监督、绩效评估和关系维护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 资质先导原则: 承运商必须具备与承运货物相匹配的法定资质,这是合作的基本门槛。
- 绩效驱动原则: 通过客观的绩效评估体系,优胜劣汰,激励承运商持续改进服务。
- 风险共担原则: 通过合同和保险明确责任划分,建立与承运商的风险共担机制。
- 合作共赢原则: 在合规和公平的基础上,与优质承运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章 承运商准入与认证
第四条 准入标准
申请成为公司大件运输合格承运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法律地位: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 专业资质: 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大型物件运输”(需注明一、二、三、四类中的相应类别)。
-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抗风险能力,无重大债务纠纷。
- 运输能力: 拥有与承运能力相适应的自有车辆(特别是特种车辆如轴线车、凹板车等),并提供车辆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项目经理、工程师、驾驶员、押运员)。
- 安全记录: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保险保障: 必须投保不低于规定额度的承运人责任险和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 管理体系: 拥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或已通过相关认证(如ISO9001, ISO45001)者优先。
第五条 认证流程
- 资料初审: 潜在承运商提交《供应商调查表》及第四条所列全部证明文件。物流部对其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 现场审核: 对于通过初审的承运商,由物流部牵头,联合安全管理部、技术部等组成审核小组,对其办公场所、车场、车辆设备、管理制度等进行现场核查与评估。
- 综合评审: 审核小组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情况,填写《承运商认证评审报告》,从公司规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安全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 审批入库: 评审合格的承运商,经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批准后,录入公司《合格承运商名录》,并根据其能力划分为不同等级(如A级-战略合作、B级-优先使用、C级-备选)。
第三章 采购与合同管理
第六条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对于年度运输框架协议或单项金额巨大的运输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对于有特殊技术要求或时间紧急的项目,可从《合格承运商名录》中选择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或谈判。
- 单一来源采购: 仅在技术唯一、或原有服务延伸等特殊情况下,经充分论证和高级别审批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第七条 合同要点
与承运商签订的运输合同,除一般商务条款外,必须包含以下关键条款:
- 服务范围与标准附录: 详细描述运输任务的技术规格、路线、时间要求等,并将审批通过的《大件运输专项方案》作为合同的强制性附件。
- 安全与环保条款: 明确承运商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其遵守国家和公司的HSE(健康、安全、环境)规定,并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 保险条款: 明确货物运输险、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主体、险种、保额及受益人。
- 分包限制条款: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承运商不得将运输任务的主要部分进行分包或转包。
- 保密条款: 承运商有义务对运输的货物信息、技术资料、商业信息等进行保密。
- 绩效考核与奖惩条款: 明确关键绩效指标(KPIs)及其计算方式,以及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的奖惩措施。
- 违约与终止条款: 清晰界定违约行为(如延误、货损、安全事故等)及其对应的违约金和合同终止条件。
第四章 过程监督与绩效管理
第八条 过程监督机制
- 方案联合评审: 对承运商提交的运输方案,公司必须组织内部专业评审,确保方案满足我方要求。
- 现场监装监卸: 对于重要的大件运输任务,公司必须指派代表到装卸现场,监督承运商是否按照方案和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 在途跟踪: 利用GPS等技术手段,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对于高风险路段,可要求承运商提供实时视频或照片。
- 定期沟通例会: 对于长期或复杂的项目,建立与承运商项目经理的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通报进展。
- 不定期审计: 公司有权对承运商的安全管理、车辆维护、人员资质等进行不定期抽查或审计。
第九条 绩效评估体系
公司每半年或每个合同周期对承运商进行一次综合绩效评估。评估维度及关键绩效指标(KPIs)包括:
- 安全表现(权重40%):
- 可记录安全事故率
- 违章/违规事件次数
- 安全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 服务质量(权重30%):
- 方案编制专业性
- 准时提货/送达率
- 货物完好率
- 信息反馈及时性
- 成本与效率(权重20%):
- 价格竞争力
- 运输周期达成率
- 异常事件处理效率
- 合作与响应(权重10%):
- 客户满意度调查得分
- 对紧急需求的响应速度
- 配合度与沟通顺畅度
第十条 评估结果应用
- 分级与奖惩: 根据评估得分,将承运商评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对A级承运商给予业务倾斜、优先续约或战略合作升级;对D级承运商进行警告、削减份额,连续两次D级则启动清退程序。
- 持续改进: 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承运商,并要求其针对不足之处提交书面改进计划,公司将对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 动态调整: 《合格承运商名录》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引入新的优质供应商,淘汰表现不佳的供应商,保持供应商队伍的活力和竞争力。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或物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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