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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使用管理制度内容 票据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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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票据的使用与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防范票据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票据的申领、开具、使用、保管及核销等环节的管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下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点和结构的《票据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票据使用管理制度内容 票据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篇一:《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规范票据行为,防范票据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票据,是指由公司统一印制、领用、开具和保管的各类收付款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汇票、本票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票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和核销等环节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 票据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全程监控”的原则,确保票据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财务部是公司票据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有票据的统一印制、购买、保管、发放、登记、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指定专人(以下简称“票据管理员”)负责票据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票据的统一购买、印制、登记、保管、发放和缴销工作。
(二)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三)审核各部门票据领用申请,办理领用手续。
(四)监督、检查各部门票据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五)负责作废、遗失票据的处理及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工作。
(六)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安全。

第七条 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票据的领用、使用和保管,并接受财务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票据的申领与购买

第八条 公司使用的各类票据,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统一向税务机关或其他法定机构申领或购买。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印制、伪造、变造票据。

第九条 财务部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预测票据需求量,提前办理申领或购买手续,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第十条 申领或购买票据时,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经办人需持有效证件和公司证明文件办理。

第四章 票据的保管

第十一条 票据属于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安全。财务部应设立专用保险柜存放票据,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二条 票据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票据保管制度,做到:
(一)票据入库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确保数量、种类准确无误,并及时登记入账。
(二)票据存放应分类、分号,排列整齐,便于查核。
(三)严禁将票据与现金、印章等一同存放。
(四)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工作。

第十三条 各业务部门领用的票据,应由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将票据随意放置或委托他人保管。

第十四条 票据保管人员岗位变动时,必须办理票据交接手续,由监交人监督,逐项核对无误后,方可移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 票据的领用

第十五条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领用票据时,应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注明领用票据的种类、数量、用途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批。

第十六条 财务部票据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票据领用申请单》发放票据,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领用人应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领用票据实行“旧票核销、新票领用”的原则。领用新票据时,必须将已使用完毕的票据存根全部缴回财务部核销,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领用新票。

第十八条 对于首次领用票据的部门或人员,财务部应进行必要的培训,讲解票据使用规定和注意事项。

第六章 票据的开具与使用

第十九条 开具票据必须严格按照“一事一票、一票一开”的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相符,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条 票据开具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对所开具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严禁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票据,严禁虚开、代开、转借、转让票据。

第二十二条 开具票据时如发生错误,应按规定作废处理。作废票据应保持完整,并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联一并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三条 对于已开具的票据,因购买方原因需要退回的,必须收回原票据全部联次,方可重新开具或办理退款手续。

第二十四条 所有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连续使用,不得跳号。

第二十五条 严禁拆本使用票据。

第七章 票据的核销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用的票据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票据存根联及作废票据全部联次送交财务部进行核销。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票据管理员应对缴回的票据存根进行认真审核,核对票据号码是否连续,开具内容是否规范,作废票据是否齐全等。

第二十八条 审核无误后,票据管理员在票据核销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由缴销人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未按规定使用、保管票据,或未及时核销票据的部门和个人,财务部有权暂停其票据领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 票据的检查与监督

第三十条 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票据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票据保管是否安全。
(二)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违规开具行为。
(三)票据登记是否齐全,账实是否相符。
(四)已使用票据是否及时核销。

第三十一条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被检查部门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票据的遗失处理

第三十二条 如发生票据遗失,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报告,并书面说明遗失票据的种类、号码、数量及遗失原因。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根据票据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决定是否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第三十四条 对于遗失票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对故意损毁、隐匿票据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纲

一、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公司票据管理,防范和控制票据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权责明确、流程清晰、监控有力的票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票据业务的部门、岗位及人员。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所有类型的票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各类发票、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公司内部使用的收据及其他具有凭证性质的票据。

三、基本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所有票据的印制、领用、开具、保管、核销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 专人专管原则:设立票据专管员岗位,负责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 全程留痕原则:建立详细的票据管理台账,对票据的流转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可追溯。
  4. 风险防范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与权限

一、财务部的核心职责
财务部是公司票据管理的最高负责机构,对全公司的票据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 制定和完善公司票据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 负责向主管税务机关或相关部门统一申购、领用各类票据。
  • 审批各部门的票据领用申请。
  • 对全公司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稽核与检查。
  • 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的票据管理知识培训。

二、票据专管员的岗位职责
票据专管员在财务部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 建立并维护公司票据管理总台账,详细记录各类票据的购入、发放、使用、核销及结存情况。
  • 负责票据的实物保管,确保票据存放环境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
  • 根据审批权限,办理票据的发放手续,并进行登记。
  • 审核各部门缴销的已使用票据存根,办理核销手续。
  • 负责作废票据的统一回收、保管和按规定程序销毁。
  • 定期盘点库存票据,确保账实相符。

三、业务部门及经办人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是票据使用的直接单位,对本部门领用票据的合规使用和安全保管负直接责任。经办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 严格按照业务实际情况和规定程序开具票据。
  • 妥善保管领用的未使用票据和已开具票据的存根联。
  • 及时将已使用完毕的票据存根联及作废票据交回财务部核销。
  • 发生票据遗失、被盗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本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报告。

第三部分:票据流转管理细则

一、票据的申购与入库

  1. 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预测和库存情况,编制票据申购计划,经财务部长审核批准后,由票据专管员向相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
  2. 票据购回后,票据专管员须会同另一名财务人员(监交人)共同开箱清点,核对票据种类、起止号码、份数是否与申购清单一致。
  3. 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票据专管员随即登记入票据管理总台账,并将票据存入专用保险柜。

二、票据的领用与发放

  1. 业务部门根据需要,填写《票据领用申请表》,详细说明用途、种类和数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2. 申请表提交至财务部,经财务部长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后,交由票据专管员办理发放。
  3. 票据专管员核对审批手续后,发放票据,并在票据管理总台账和部门领用分台账上同时登记,领用人签字确认。
  4. 原则上实行“用完缴销,再行领用”的制度。对于首次领用或特殊情况,需经财务部长特批。

三、票据的开具与使用

  1. 票据开具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完整,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晰,严禁涂改。
  2. 开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并加盖公司指定印章(如发票专用章)。
  3. 开票人员应对开具票据的准确性负责。如发生错误,应将该份票据所有联次完整收回,并加盖“作废”章,另行开具。
  4. 严禁转借、转让、代开或为他人虚开票据。
  5. 所有开出的票据,必须及时将记账联传递给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四、票据的缴销与核销

  1. 业务部门使用完一本票据后,应将完整的存根联及所有作废票据联次,填写《票据缴销清单》,一并送交财务部票据专管员。
  2. 票据专管员应对缴销的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页,作废票据是否齐全,开具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 审核无误后,在缴销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在票据管理台账中进行核销登记。审核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财务部长报告,并暂停该部门或经办人的新票据领用资格,直至问题解决。

第四部分:监督与处罚

一、内部监督检查
财务部有权对各部门的票据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突击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应将票据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独立评价。

二、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 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 暂停或取消票据领用、开具资格。
  • 对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应急处理
若发生票据被盗、抢、遗失等意外情况,相关人员必须立即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向财务部和公司保卫部门报告。财务部应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作废等手续。

第五部分: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三:《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引言

为实现公司票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流程化,有效规避和化解票据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金流转和经营活动的安全、顺畅,依据国家相关财税法规,结合公司运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将从操作层面,对票据的生命周期各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管理要求和操作指引。

第一节 票据的基础管理

1.1 票据的定义与分类
本制度所指票据,涵盖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各类收据、银行票据(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及其他具有收款或付款凭证性质的单据。

1.2 管理机构与人员设置

  • 决策与监督层:公司管理层及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制度的审批与监督执行。
  • 管理与执行层:财务部为票据的集中管理部门,设立票据管理员岗位,全面负责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 使用与经办层:各业务部门及相关经办人员,为票据的直接使用和保管人。

第二节 票据的生命周期管理:从购入到销毁

2.1 申购与验收

  • 需求提报:财务部票据管理员根据历史用量及业务部门的用票预测,定期编制《票据申购计划表》,列明所需票据的种类、数量。
  • 审批流程:计划表需经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
  • 采购执行:由票据管理员持相关证件到指定机构(如税务局)购买。
  • 入库验收:票据购回后,必须由票据管理员和另一名财务人员(非直接经办人)作为监交人,共同开封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票据入库单》上双人签字,并立即登记入《票据库存明细账》。

2.2 仓储与保管

  • 硬件设施:票据必须存放于财务部专用的、具备防火、防盗功能的保险柜中。
  • 存放要求:不同种类的票据应分库存放,并按号码顺序排列整齐。严禁将空白票据与公司印章、现金等混合存放。
  • 权限管理: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由票据管理员和财务部负责人分别掌管,开启时需两人同时在场。
  • 盘点制度:票据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自盘,每月由财务经理或指定人员进行一次抽盘,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形成书面盘点报告。

2.3 领用与发放

  • 申请程序:用票部门需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写明领用人、部门、票据种类、数量、用途,经部门主管审批。
  • 审核发放:申请单交至财务部,票据管理员核实其“旧票已核销”情况及本次领用申请的合理性后,经财务经理审批,方可发放。
  • 登记与签收:票据管理员在《票据发放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发放信息,领用人必须当面清点票据,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

2.4 开具与使用规范

  • 开具要求
    • 真实性:必须基于真实的经济业务开具。
    • 完整性:所有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有遗漏。
    • 准确性:内容、金额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 规范性:字迹工整,大小写金额相符,加盖印章清晰、规范。
  • 作废处理
    • 开具错误的票据,应在票据各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
    • 作废票据的所有联次必须完整保存,不得撕毁。
  • 红字发票开具
    • 发生销货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按税务规定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并取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 使用限制
    • 严禁倒卖、转借、代开票据。
    • 必须按票据号码顺序连续使用,不得跳号。

2.5 核销与归档

  • 缴销流程:业务部门使用完毕的票据存根,连同所有作废票据,填写《票据核销单》,交回财务部。
  • 审核与注销:票据管理员对缴销的票据进行逐份审核,核对号码的连续性、作废票据的完整性,审核无误后,在《票据发放登记簿》中进行核销登记。
  • 存根保管:已核销的票据存根,作为重要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并建立查阅登记制度。

2.6 遗失与损毁处理

  • 即时报告:一旦发现票据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
  • 公告作废:财务部根据票据的重要性,决定是否需要在指定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 报备处理:按照税务机关或其他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报备手续。
  • 责任追究:对因个人保管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票据遗失、损毁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节 风险控制与责任

3.1 关键风险点控制

  • 空白票据保管: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防止被盗用。
  • 票据开具环节:建立开票与复核岗位分离机制,大额票据需经主管复核后方可盖章。
  • 信息系统支持:有条件的应使用票据管理软件,实现电子化管理,减少人为差错。

3.2 违规行为与处罚措施

  •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 因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节 制度的执行与修订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和公司管理的需要,适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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