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2
2025-03-20
2024-10-14
2025-03-25
2025-04-29
餐饮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场所因其用火用电集中、可燃物多等特点,消防安全尤为重要。《餐饮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明确消防责任,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减少损失。本文将呈现若干不同侧重的《餐饮消防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实践参考。
篇一:《餐饮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场所内所有部门、员工以及进入本场所的协作单位人员和顾客。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本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场所负责人/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成员:(各部门主管、安全员、厨师长、电工等)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研究制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经费投入。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场所负责人/总经理)职责:
- 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 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组织进行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办法。
- 保障消防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水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有效运行。
-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
- 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其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专职安全员)职责:
- 具体负责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组织制订、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督促整改。
-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组织管理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
- 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 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 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 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和应急处置程序。
- 落实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管理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 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
第九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 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 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损坏、挪用或圈占。
- 熟悉本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 发现火灾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 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参与扑救。
第三章 防火管理
第十条 日常防火巡查与检查:
-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 巡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巡查情况应有记录。
-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检查内容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等。检查结果应记录存档,并通报各部门。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 厨房、配电室、库房、燃气(油)储存和使用区域、空调机房、人员密集的大厅和包间等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 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 重点部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
- 厨房操作间内应定期对排油烟罩、油烟管道进行清洗,防止油垢积存引发火灾。建议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并有清洗记录。
- 配电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非专业电工严禁操作。
- 库房内物品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留足通道,分类存放,严禁超量储存,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第十二条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 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厨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看管,做到人离火熄。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 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持证电工进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 下班前,各部门应关闭非必要的电源、气源。
- 燃气管道、阀门、灶具等应定期检查,发现泄漏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燃气公司处理。厨房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液化石油气罐应规范储存和使用,严禁倒卧、曝晒、撞击,与灶具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 装修、改造消防管理:
- 内部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 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
-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施工期间严禁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疏散通道的畅通。
第十四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 酒精、清洁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或区域)分开存放,限量储存,并由专人管理。
- 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严禁明火和吸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 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应登记,使用时应遵守操作规程。
第四章 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第十五条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
本场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适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适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 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保养责任人和周期。
-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按规定进行维修和充装。
- 消防水泵、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应保持完好,确保水源充足。
-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常亮或功能正常。
- 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应有记录。
第十七条 消防设施、器材使用与管理:
- 所有员工应熟悉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 严禁损坏、挪用、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 消防控制室(如有)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系统操作。
第五章 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第十八条 消防宣传教育:
- 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在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警示语,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
-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培训:
- 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 对在岗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
- 培训情况应记录存档。
第二十条 消防演练:
-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演练,涉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部门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演练。
- 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预案。演练情况应记录存档。
第六章 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 发现火情,立即呼救并拨打“119”报警,讲清起火单位、详细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姓名、电话。
- 同时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 值班人员或消防控制室接到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 扑救初起火灾程序:
-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 厨房油锅起火,应立即用锅盖或湿布覆盖,切忌用水泼。
- 电器设备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第二十三条 应急疏散程序:
- 启动应急广播或人工呼喊,引导顾客和员工向安全出口有序疏散。
- 疏散引导员应在各楼层、通道、出口处指引疏散方向,并协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疏散。
- 疏散时应尽量低姿弯腰,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疏散指示标志逃生。
-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清点本部门疏散人员,并向指挥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
-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和疏散情况。
- 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 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初步救护,并尽快送往医院。
第七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五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责任人和资金,并落实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七条 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由专人死看硬守。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八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隐患或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本场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执行。
篇二:《餐饮消防管理制度》
(侧重日常操作与检查落实)
一、总则
为切实加强本餐厅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顾客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明确了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日常防火管理细则、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以及应急处置流程,是本餐厅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的消防安全行为准则。
二、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分工
- 消防安全责任人(店长/经理):
- 对餐厅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 组织制定和审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 保障消防安全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 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 消防安全管理人(副店长/主管/指定专员):
- 具体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每日组织防火巡查,每周组织防火检查,每月汇总上报消防安全状况。
- 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登记。
- 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 管理消防档案,记录各项消防活动。
- 各岗位员工职责:
- 严格遵守本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熟悉本岗位消防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 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演练,掌握基本的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技能。
- 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参与扑救。
- 下班前负责关闭本岗位负责区域的电源、气源。
三、日常防火管理细则
- 每日防火巡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指定人员执行):
- 厨房区域:
- 检查燃气(油)管道、阀门有无泄漏,气味是否正常。
- 检查灶台周围有无堆放可燃物,与可燃墙体、构件是否保持安全距离。
- 检查油烟罩、排烟口有无油垢过多现象。
- 检查消防器材(灭火毯、厨房专用灭火器)是否完好在位。
- 下班前检查所有火源、气源、油源是否已关闭。
- 餐厅大堂/包间:
- 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有无堆放杂物。
- 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功能正常。
- 检查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 检查有无顾客遗留烟头等火种。
- 库房/杂物间:
- 检查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堵塞通道。
- 检查有无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现象。
-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
- 配电设施:
- 检查配电箱(柜)门是否关闭,周围有无堆放可燃物。
- 检查有无异味、异响、过热现象。
- 公共区域:
- 检查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在位,有无被遮挡、挪用。
- 检查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 记录: 巡查结果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
- 厨房区域:
- 每周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执行):
- 复查每日巡查重点内容。
- 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 抽查员工对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应急程序的掌握情况。
- 检查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 对上周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 检查结果应记录,并通报相关部门。
- 每月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授权人组织全面检查):
- 全面覆盖每周检查内容。
- 检查消防控制室(如有)值班记录和设备运行情况。
- 检查油烟管道清洗记录(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 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效果。
- 检查消防档案完整性。
- 组织一次小型消防设施功能测试(如试放消火栓水、测试应急照明切换等)。
- 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期限。
四、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 厨房:
-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明火作业时须有专人看护。
- 食用油、燃料油应单独存放,远离火源。
- 油炸食品时,锅内油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二,防止溢出遇火。
- 定期(建议每日)清理灶台、墙壁、油烟罩及排烟管道(建议每季度彻底清洗)的油污。
- 配备与厨房火灾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如灭火毯、K类灭火器等。
- 下班时必须关闭燃气总阀门和各灶具阀门,切断非必要电源。
- 严禁在厨房内堆放液化石油气瓶。
- 电气消防安全:
-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规范,由持证电工操作。
-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开关、插座有无老化、松动、过热现象。
- 大功率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 配电箱内严禁堆放杂物,保险丝(空气开关)不得随意更换或用铜丝代替。
- 库房管理:
- 物品分类存放,堆垛与墙、梁、柱、照明灯具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 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吸烟。
- 保持库内通道畅通。
- 易燃物品(如酒精、部分清洁剂)应专库(或专柜)储存,限量存放,远离火源。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与管理
- 灭火器:
- 按规范配置,确保压力在正常范围,部件完好。
- 每月检查外观、压力、有效期,做好记录。
- 定期进行维护、维修和再充装。
- 消火栓系统:
- 确保箱内水带、水枪完好,接口无损。
- 定期检查启泵按钮、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有无锈蚀。
- 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 保持清洁、完好,指示方向正确。
- 定期测试其应急转换功能和持续照明时间。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控制室(如有):
- 每日检查系统运行状态,确保无故障。
-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值班员持证上岗,熟悉操作。
- 定期进行联动测试。
- 记录: 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测试、维修、更换均需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六、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
-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规、本餐厅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灭火器材使用、报警及疏散逃生方法。
- 每半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再培训。
- 厨房等重点岗位人员应接受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
- 利用班前会、宣传栏等形式,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 制定详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流程。
- 预案内容应包括:报警程序、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引导、伤员救护、与消防队联络等。
-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演练,演练后进行总结评估,改进预案。
- 演练情况记录存档。
八、火灾隐患整改
- 对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
- 不能当场整改的,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期限,并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
- 在隐患整改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
- 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九、奖惩
-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避免或减少火灾损失的员工给予奖励。
-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隐患或火灾事故的员工,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附则
本制度由餐厅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篇三:《餐饮消防管理制度》
(侧重应急响应与演练)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确保在本餐饮场所发生火灾等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扑救、疏散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响应与演练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场所内所有区域发生的火灾及其他需要启动消防应急响应的事件,以及为此进行的所有消防演练活动。全体员工及在场所内的所有人员均应了解并配合本制度的执行。
第三条 工作原则
-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应急响应中,首要任务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建立明确的应急指挥体系,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 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程序,争取最佳处置时机。
-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日常防火管理和宣传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场所负责人(总经理/店长)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值班经理/安全主管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厨师长、工程部负责人、保安队长等。
主要职责:
- 火灾发生时,迅速到达指挥位置(如消防控制室或安全区域),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
- 根据火情发展,下达各项应急指令,调动人员和物资。
- 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救援(如消防队、医疗急救)。
- 负责与外部救援力量的联络与协调。
- 评估火灾态势,决定疏散范围和方式。
- 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五条 应急行动小组及职责
- 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安队长/厨师长/经验丰富的员工
成员:志愿消防队员、保安员、厨房员工及其他受过培训的员工。
职责:- 接到火警后,立即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扑救初起火灾。
- 控制火势蔓延,冷却保护邻近可燃物。
- 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
- 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 疏散引导组:
组长:前厅经理/楼层主管
成员:服务员、收银员、保洁员等。
职责:- 熟悉本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预案。
- 火灾发生时,立即引导顾客和员工沿指定路线有序疏散。
- 使用扩音器、口哨、手电筒等工具,清晰、镇定地发出疏散指令。
- 特别关注老、弱、病、残、孕及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疏散。
- 在各楼梯口、转角处、安全出口处进行引导,防止拥挤、踩踏。
- 检查各房间、区域有无被困人员,确保所有人员撤离。
- 疏散至指定安全集合点后,清点人数并向指挥部报告。
- 通讯联络组:
组长:值班经理/消防控制室操作员
成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总台接线员。
职责:- 负责准确、及时地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讲清单位名称、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和电话。
- 保持与应急指挥部、各行动小组及外部救援单位的通讯畅通。
- 根据指挥部指令,发布应急广播。
- 记录火灾发生、发展、报警、处置等重要信息。
- 安全防护与救护组:
组长:工程部负责人/指定医护知识人员
成员:电工、具备急救知识的员工。
职责:- 根据火情需要,切断着火区域及相关区域的电源、气源。
- 保障应急照明、消防水源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 设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 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的医疗救护(如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并协助送往医院。
- 抢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
- 后勤保障组:
组长:行政主管/采购负责人
成员:相关后勤人员。
职责:- 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如灭火器、水带、沙土、手电筒、急救药品、饮用水等)的供应。
- 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
- 为应急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部分:应急响应程序
第六条 火情发现与报警
- 任何员工或顾客发现火情,应立即大声呼救,并利用就近的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或直接拨打内部报警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总指挥。
- 知情人应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
-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核实,确认火情后立即启动应急广播,通知相关人员。
第七条 初起火灾处置
- 灭火行动组及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迅速扑救。
- 厨房油锅起火,用锅盖或灭火毯覆盖,严禁用水。
- 电器起火,先断电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 若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撤离并协助疏散。
第八条 应急疏散
- 接到疏散指令后,疏散引导组立即按预案组织疏散。
- 引导人员保持镇定,使用标准疏散用语,指明疏散方向。
- 疏散时遵循“先顾客后员工,先危险区域后一般区域,先楼上后楼下”的原则。
- 员工应最后撤离,并检查确认无遗漏人员。
- 疏散过程中,提醒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行进,勿乘坐电梯。
第九条 配合消防队
- 消防队到达后,指挥权移交消防队指挥员。
- 应急指挥部成员应主动向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场情况、已采取措施、被困人员等信息。
- 各行动小组听从消防队指挥,配合灭火、供水、疏散、救人等工作。
- 派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指示消防水源位置。
第十条 应急结束与善后
- 明火完全扑灭,经消防队确认无复燃危险后,由消防队宣布应急结束。
- 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原因调查和损失统计。
- 清理火灾现场,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 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四部分:消防演练管理
第十一条 演练目的
- 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 熟悉应急组织指挥程序和各小组协同作战能力。
- 检验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 发现应急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第十二条 演练频次与类型
- 全员综合性消防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 部门级或专项演练(如厨房灭火演练、疏散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 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桌面推演、不预先通知的突击性演练。
第十三条 演练策划与准备
- 成立演练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包括演练时间、地点、情景设定、参演人员、职责分工、安全措施、评估标准等。
- 演练前对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演练流程和注意事项。
- 准备演练所需的器材、道具(如烟雾弹、模拟伤员、通讯设备等)。
- 确保演练区域的安全,设置警戒线,必要时通知周边单位和顾客。
第十四条 演练实施
- 按照演练方案,模拟火灾场景,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 各参演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投入演练。
- 设观察员记录演练过程中的亮点和不足。
- 严格控制演练过程,确保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第十五条 演练评估与总结
- 演练结束后,组织召开总结评估会。
- 参演人员、观察员、评估人员共同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 分析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 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 演练方案、过程记录、评估报告等资料应存档。
第五部分:附则
第十六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更新、本场所实际情况变化以及演练评估结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修订。
第十七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本餐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授权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