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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内容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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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范建筑工地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秩序,工地实名制管理已成为行业标准化管理的基石。该制度通过采集、核验、管理每一位进场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从源头杜奇“用工不明、底数不清”等问题,是预防劳资纠纷、落实安全责任、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本文将提供多篇不同侧重的《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各项目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应用。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内容

篇一:《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综合性、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项目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人员的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维护施工现场良好的安全生产与治安秩序,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的基本准则,所有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均需遵守。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工地实名制管理”,是指对进入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对其基本身份信息、从业信息、出勤记录、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全面、真实、动态记录,并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所有施工区域,覆盖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1. 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全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后勤人员。
  2. 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派驻现场的全体管理人员和所有建筑工人(包括长期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代表及工作人员。
  4. 其他因工作需要临时或短期进入施工现场的供应商、勘察设计人员、设备维保人员等。

第四条 基本原则

  1. 全员覆盖原则: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岗”。
  2. 信息真实原则:所有采集的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伪造、借用、冒用他人信息。
  3. 动态管理原则:人员的入场、在场、退场信息,以及岗位变动、班组调整等情况,需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
  4. 数据联动原则:实名制考勤数据应作为人员出勤、安全培训、工资核算与发放的核心依据,实现“人、证、岗、薪”的有效关联。
  5. 安全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采集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篡改或用于与本项目管理无关的任何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安全总监、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

第六条 职责划分

  1. 项目经理(组长):作为实名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总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作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
    • 建立和维护项目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系统)。
    • 制定详细的信息采集标准和流程,组织对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专管员的培训。
    • 审核、录入、管理总包单位人员信息,监督、指导分包单位的信息录入工作。
    • 管理实名制门禁考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 定期生成、分析考勤数据和人员动态报告,提交领导小组。
    • 处理实名制相关的日常事务和申诉。
  3. 安全管理部:
    • 将实名制信息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进行关联,确保所有进场人员“先登记、后培训、再上岗”。
    • 利用实名制系统数据,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时的人员清点。
    • 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实名信息与持证情况是否一致。
  4. 商务合同部/财务部:
    • 依据实名制系统生成的有效考勤记录,审核各分包单位申报的工人工资表。
    • 监督分包单位通过银行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本人银行卡,并将支付凭证上传至相关管理平台。
    • 处理因考勤、工资等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
  5. 分包单位:
    • 指定一名实名制专管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所有进场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 在工人进场前,完整、准确地收集本单位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实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并提交给项目部审核。
    • 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信息录入、生物信息(人脸、指纹等)采集,并配合办理门禁卡或录入权限。
    • 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宣贯和日常考勤纪律的监督。
    • 负责本单位人员入场、退场、岗位变动等信息的及时申报和系统更新。
    • 每月依据实名制考勤数据编制工人工资表,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三章 实名制信息管理流程

第七条 人员入场管理

  1. 信息申报:所有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其所属单位向项目部办公室提交《实名制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 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复印件。
    • 本人名下的工资卡银行信息。
    • 紧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信息审核与录入:项目部办公室对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人证相符、信息无误。审核通过后,由专人将信息录入项目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为该人员建立唯一的电子档案。
  3. 生物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完成后,通知人员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人脸、指纹等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用于门禁考勤。
  4. 安全培训与授权:人员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在实名制系统中激活其门禁通行权限。至此,人员入场流程完成。未经上述流程,任何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八条 日常考勤管理

  1. 考勤方式:项目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实名制通道闸机,采用人脸识别、刷卡等方式进行电子考勤。所有人员每日进出施工现场,必须通过闸机进行身份验证,系统自动记录考勤时间。
  2. 考勤规定:
    • 每人每日应有一次进场和一次出场记录,构成一个完整的考勤日。
    • 严禁代替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对双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 因设备故障、停电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考勤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汇总后统一向项目部办公室申请人工补录,并说明原因。
    • 项目部办公室每月定期导出考勤报表,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第九条 人员退场管理

  1. 退场申请:人员因合同到期、辞职、被辞退等原因离开本项目的,所属单位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项目部办公室提交《人员退场申请表》。
  2. 手续办理:项目部相关部门(如安全部、物资部、财务部)对退场人员进行确认,检查是否有未归还的工具、未结清的款项、未完成的安全责任等。
  3. 工资结算:商务/财务部依据该人员的有效考勤记录,核算并监督其所属单位结清所有应付工资。工资结清证明是办理退场手续的必要条件。
  4. 权限注销: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且工资结清后,项目部办公室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对该人员进行“退场”操作,注销其门禁通行权限,并将其档案转为“离场”状态。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条 监督检查

  1.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实名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人卡是否相符、考勤记录是否异常、分包单位专管员履职情况等。
  2. 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屡次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奖励
对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严格遵守制度,积极配合管理的单位或个人,项目部将给予通报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 处罚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处罚:

  1. 对未按规定录入信息擅自进场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场,并对所属分包单位处以罚款。
  2. 对伪造、冒用、借用他人身份信息或证件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并对所属分包单位进行严重警告和高额罚款。
  3. 对替代打卡行为,首次发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书面警告并罚款;再次发现则予以辞退。
  4. 分包单位因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劳资纠纷或安全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合同并清退出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本制度将作相应修订。

篇二:《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操作手册与流程指南型范本)

一、 前言:为何实施与核心目标

本手册旨在为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提供一个清晰、实用、标准化的工地实名制管理操作指南。我们推行实名制的核心目标是:保障每一位工友的“血汗钱”按时足额到手,确保每一个进入现场的人员都经过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准确掌握现场人数,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的精细化管理。本手册将以流程化的方式,详细说明从人员入场到退场的每一个步骤。

二、 实施主体与职责清单

  1.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中心(设在办公室)
    • 核心职责:制度的最终解释、系统平台的维护、数据的最终审核、疑难问题的裁决。
    • 关键任务
      • 配置并维护人脸识别考勤机、通道闸机等硬件设备。
      • 管理实名制软件系统,为各分包单位开设和分配操作账户。
      • 对分包单位专管员进行上岗前的系统操作培训。
      • 每日抽查考勤数据,对异常情况(如长期无记录、频繁补卡等)进行调查。
      • 每月月底前,锁定当月考勤数据,生成官方考勤总表,分发给商务部和各分包单位。
  2. 分包单位实名制专管员
    • 核心职责:本单位人员信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确保信息“源头”的准确性。
    • 关键任务
      • 【入场前】:收集并初步审核本单位所有拟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银行卡等资料。
      • 【入场时】:在项目实名制系统中,逐一为新进场人员创建档案,上传所有必需的电子版资料。
      • 【信息采集】:带领新员工到项目部指定地点完成人脸/指纹的录入。
      • 【日常】:每日关注本单位人员考勤情况,及时处理漏打卡等异常申请;当人员岗位、班组变动时,第一时间在系统中更新。
      • 【退场时】:在系统中为离职人员提交退场申请,并协助其办理后续手续。

三、 四大核心流程详解

流程一:新员工入场“五步法”

  • 第一步:资料提交(分包单位专管员)
    • 在工人进场至少2天前,专管员需收集齐该工人的“三大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工人本人持有的工资卡照片。
    • 填写《新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确保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100%准确。
    • 将上述所有资料打包发送至项目部实名制管理中心邮箱。
  • 第二步:系统预录入(项目部/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专管员登录系统,点击“新增人员”,按照系统提示,将登记表信息及照片资料逐项上传,创建人员电子档案。
    • 提交后,系统状态显示为“待审核”。
  • 第三步:现场审核与信息采集(项目部)
    • 专管员带领新员工,持身份证原件,到项目部实名制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核对。
    • 工作人员核对“人、证、系统信息”三者一致后,将系统状态修改为“审核通过”。
    • 随即进行人脸信息采集,系统会将人脸特征与该员工档案绑定。
  • 第四步:安全培训(安全部)
    • 员工档案审核通过后,自动进入“待培训”名单。
    • 安全部根据名单,安排新员工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线上或线下考试。
  • 第五步:权限激活(项目部)
    • 安全部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提交给实名制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将该员工状态更新为“在场”,并激活其门禁考勤权限。此时,员工便可通过刷脸正常进出工地。

流程二:日常考勤管理与异常处理

  • 标准考勤:所有人员每天第一次进入工地时刷脸,为“上班”记录;当天最后一次离开工地时刷脸,为“下班”记录。系统以此计算当日工时。
  • 异常情况处理
    • 忘记打卡:工人需在事发24小时内向其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确认情况属实后,由分包单位专管员在系统中提交“补卡申请”,并上传由班组长签字确认的纸质说明。项目部每日下午4点集中审核补卡申请。每人每月补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
    • 设备故障:如遇闸机故障,现场安保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并启用《临时出入登记本》进行人工记录。故障修复后,由项目部统一将人工记录补录至系统。
    • 请假:工人需提前填写《请假单》,经班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专管员在系统中录入请假信息(事假、病假等),系统将自动标记当日为非出勤日。

流程三:工资发放联动机制

  • 第一步:数据生成(每月1日)
    •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中心生成上月度《全员考勤明细表》,分发给各分包单位。
  • 第二步:工资表编制(每月1-5日)
    • 分包单位专管员依据此考勤表,结合计件、包工等其他考核方式,编制本单位《工人工资支付表》,表中需明确出勤天数、基本工资、加班费、扣款项、实发金额等。
  • 第三步:审核确认(每月6-10日)
    • 分包单位将《工人工资支付表》电子版及由工人本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扫描件,提交至项目部商务部审核。商务部重点核对考勤天数与实发工资的匹配性。
  • 第四步:银行代发(每月15日前)
    • 审核无误后,分包单位通过其在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足额地支付到工资表中每个工人对应的银行卡中。严禁现金发放或转给“包工头”代发。
  • 第五步:凭证上传(每月20日前)
    • 分包单位需将银行出具的工资发放流水单上传至实名制管理系统或政府监管平台,完成闭环。

流程四:员工退场“清零”手续

  • 申请与审批:分包单位专管员在系统中提交退场申请,写明退场原因和预计退场日期。
  • 工作交接与物品归还:退场员工需向班组长交接工作,向仓库归还工具、劳保用品等。
  • 最终工资结算:财务部根据其最后一个月的考勤,核算并监督分包单位结清全部工资。员工需在《工资结清确认书》上签字。
  • 系统注销:专管员将《工资结清确认书》上传至系统,项目部审核后,将该员工状态改为“已退场”,删除其门杜权限。

四、 常见问题解答(Q&A)

  • 问: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 答:应立即办理临时身份证。在办理期间,可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临时入场手续,有效期为15天。
  • 问:人脸识别多次失败怎么办?
    • 答:可联系项目部实名制管理中心,重新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可能是由于光线、角度或外貌变化(如戴了帽子、眼镜)导致。
  • 问:对考勤记录有异议怎么办?
    • 答:可在考勤公示期(每月1-3日)内,向分包单位专管员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由专管员统一向项目部申请复核。

篇三:《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面向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名称]
乙方(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名称]

为共同维护[项目名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秩序,切实履行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的法律责任,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劳资纠纷及安全生产风险,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与承诺

1.1 乙方充分理解并确认,执行工地实名制管理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也是参与本项目施工的基本准则。
1.2 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并发布的《[项目名称]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以及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指定 [姓名] (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为本单位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及主要联系人,全权负责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履行。
1.3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名称]》的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条款与主合同中相关约定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 乙方的核心责任与义务

2.1 人员信息管理的责任
2.1.1 信息提报义务:乙方必须在派遣任何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前,完整、真实、准确地收集该人员的实名信息,并通过甲方指定的实名制管理平台完成录入。信息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民族、联系电话、工种、班组、劳动合同信息、紧急联系人信息、银行卡信息等。
2.1.2 资料真实性保证:乙方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如因信息虚假、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无法发放、工伤无法认定、法律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1.3 动态更新义务:当乙方人员发生入场、退场、岗位调动、班组变更、联系方式更换等情况时,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登录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更新,确保平台数据与现场实际情况时刻保持一致。

2.2 现场考勤管理的责任
2.2.1 组织配合义务:乙方有义务组织并监督其所有人员,在入场前必须完成人脸、指纹等生物信息的采集,并确保其熟知通过实名制门禁通道的考勤方法和规定。
2.2.2 纪律监督义务:乙方必须对其员工进行严格的考勤纪律教育,杜绝并严厉查处任何形式的替代打卡、翻越围墙、规避门禁等行为。
2.2.3 异常处理责任:对于本单位人员出现的考勤异常(如漏打卡),乙方专管员应在查明事实后,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提交处理申请。乙方不得擅自或默许以人工记录代替系统考勤。

2.3 工资支付保障的责任
2.3.1 按时核算义务:乙方必须在每月指定日期前,依据甲方提供的、从实名制系统中导出的权威考勤数据,作为核算工人工资的主要依据,并编制详细的《工人工资支付表》。
2.3.2 公示与确认义务:编制完成的工资支付表,必须在乙方施工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需由工人本人签字确认。
2.3.3 银行代发义务:乙方必须通过在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本人在实名制系统中登记的银行卡内。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如“包工头”)。
2.3.4 凭证存档义务:完成工资支付后,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发放流水回单等支付凭证上传至甲方指定的管理平台,以备核查。

第三条 甲方的管理权限与监督措施

3.1 审核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所有人员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疑点的信息,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交或补充说明。
3.2 检查权:甲方有权随时派员进入乙方作业区域,核查现场人员与实名制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人证一致”,检查乙方的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记录。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3.3 指令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纠正。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与处罚条款

4.1 若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次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至 [具体金额] 元的违约金,并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 (a) 未经实名登记,擅自允许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每发现一人次。
* (b) 提交虚假人员信息或伪造资料的,每查实一项。
* (c) 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超过规定期限的,每延迟一项。
* (d) 发生替代打卡行为,经查实的。
* (e) 未按时编制、公示或上报工资表的。

4.2 严重违约:若乙方发生以下严重违约行为,甲方除有权处以高额罚款外,还有权暂停乙方的工程施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 (a) 因实名制管理混乱,导致出现群体性劳资纠纷,对项目声誉或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 (b) 未通过银行专用账户支付工资,或以现金、代发等违规方式支付工资,经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 (c) 拒绝、阻挠甲方进行实名制管理检查的。

4.3 合同解除:若乙方多次严重违约,或因其违约行为导致项目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甚至停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并追究其全部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五条 附则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在本项目承揽的工程全部完工、人员全部退场、所有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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