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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为醉驾者换血样获刑10个月 徇私枉法终食恶果

发布时间:2025-07-14 13: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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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泗水县人民法院近期公开的两份一审判决书,揭露了一起辅警与醉驾者合谋篡改血样的违法案件。former辅警胡某因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醉驾男子徐某替换血样,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徐某因危险驾驶罪及妨碍司法行为,被从重判处拘役2个月15天,两人精心策划的"脱罪计"最终未能逃脱法律制裁。

辅警为醉驾者换血样获刑10个月 徇私枉法终食恶果

  法院审理查明,案件始于2024年8月2日晚。徐某酒后驾车在泗水县街头行驶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57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民警当即带徐某到医院提取血样,封存后存放于交警大队事故科冷冻室,等待进一步检测确认。

  眼看将面临法律惩处,徐某心生侥幸,联系朋友陈某商议对策,最终三人将目标锁定在辅警胡某身上。8月4日,徐某、陈某与胡某达成共识:由胡某利用在交警大队工作的便利,调换徐某的原始血样。

  作案当天,胡某先到泗水县人民医院血样提取窗口,以正常工作为由领取了两个新的血样采集管及密封袋,交由陈某转递给徐某。徐某在家中自行采集血液样本后,由胡某于当晚潜入交警大队事故科冷冻室。他借着送交其他血样的机会,趁人不备将徐某的原始血样与新采集的样本调换。后续检测显示,替换后的血样酒精含量小于10mg/100ml,达到"未饮酒"标准。

辅警为醉驾者换血样获刑10个月 徇私枉法终食恶果

  然而,这起看似天衣无缝的操作,终究未能瞒过司法机关的审查。8月9日,胡某在压力下主动向单位投案,如实供述了伙同徐某、陈某调换血样的犯罪事实。调查过程中,胡某还举报了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但法院经查证认定,该线索系其在职务活动中掌握,依法不构成立功。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作为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明知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仍徇私枉法帮助其替换血样以逃避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鉴于胡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2025年3月28日,泗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徇私枉法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同时,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且通过调换血样妨碍司法公正,法院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拘役2个月15天。案件中涉及的陈某因情节较轻,已另案处理。

  此案的判决再次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徇私枉法、维护法律尊严的坚定立场。法律界人士指出,任何试图通过违法手段逃避惩处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公职人员更应严守法律底线,切莫因一时贪念断送职业生涯。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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